忧愤王安石
王安石文才出众,政绩突出,在“唐宋八大家”中独树一帜。在任宰相期间,他大刀阔斧,全面革新北宋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取得了一定成效,被封为舒国公、荆国公。后在豪强集团和保守派围攻下,新法尽废,王安石忧愤而死,后被追赠舒王。
公元1021年,王安石出生在江西临川一个官宦之家,自幼聪明好学,文思敏捷,志向远大。21岁位居进士第四名,步入政坛。在任郏县县令、舒州通判、太常博士、常州知府等职期间,以胆识过人、勇于革新显露头角。他的政论性散文也自成一家,引起文坛、宫廷关注。
当时的北宋王朝,内忧外患严重。“冗员、冗兵、冗费”,致使国库空虚,入不敷出。大地主、大商人的侵占、盘剥,朝廷不断加重的苛捐杂税,致使百姓困苦,民不聊生。与北部契丹、党项的战事频繁,久拖不决。宋王朝面临生死存亡的空前危机。
宋神宗即位后,励精图治,决心改变积贫积弱的现状,重整大宋河山。他任命王安石为江宁太守,很快又升为翰林学士、副宰相兼皇帝侍讲。两人政见一致,互相信赖,感情日深。王安石认为,朝廷的问题,不是开支多,而是生产少,税收漏洞大;军队不是兵员少,而是装备差,训练不足,没有战斗力。他提出全面改革现有法度,推行新法。在宋神宗支持下,一场商鞅变法以来又一次规模巨大的社会变革运动拉开序幕。
王安石抓住税收、整军两大焦点,颁布了一系列意在富国强兵的新法。一是青苗法。由官府贷款贷粮,帮助农民发展生产,遏制地主富豪高利贷渔利。二是免役法。变轮流服役为官府雇人服役,各户交免役税。三是方田均税法。重新丈量土地,按地纳税。清理出大量地主富豪兼并隐瞒的土地。四是农田水利法。鼓励垦荒,兴修水利,开发自然资源。五是颁布了裁兵法、将兵法、保马法、军器法,提高兵员素质,选拔优秀将领,改进武器和训练。六是取士法。改科举,整顿太学,唯才用人。
王安石推行的新法,大幅度增加了国库收入,有效提高了军队的战斗力。但由于一些举措不切实际,推行过急过激,加上王安石主观上有重国税、轻民利的思想。农民负担并没有明显减轻,有些方面甚至还有所加重。御史中承吕海上书,提出新法十大过失,被宋神宗贬为地方官。随着一些地方有人为避免服兵役自断手臂等自残行为的发生,加上东明县一千多农民进京*,在王安石门前闹事。韩琦上书要求废止青苗法,司马光、欧阳修、苏东坡等有影响的人物齐声附和。大地主、大商人集团乘机起来反对新法。对此,宋神宗产生了动摇。王安石据理力争,认为新法虽然有一些缺陷,但总体上有利于朝廷和百姓,应该坚持下去。宋神宗决定废止青苗法后,王安石愤而辞职。
一年后,宋神宗认识到新法对于增强国力的极端重要性,重新起用王安石为相,要他进一步改革朝政,推行新法。但这个时候,由于地主豪强集团的强烈抵制,以司马光为首的保守党的极力反对,加上农民普遍热情不高,尽管王安石对一些法规做了调整、深化,新法还是得不到普遍支持,很难推行下去。王安石仰天长叹,无能为力。他痛恨党争使保守党丧失理智,昧着良心反对新法,更痛恨豪强集团贪得无厌,为了极少数人的利益阻挠变法,还可怜百姓的愚昧无知,为了个人眼前利益,不顾国家的长远发展。他强烈地预感到,新法推行不下去,大宋王朝将无可救药,无力自拔,衰败将是必然的、根本性的。
难能可贵的是,王安石和苏轼两个大文人,都敏锐地感觉到了党争对朝廷和百姓的严重危害。王安石整过激烈反对新法的苏轼,设法将苏轼贬为地方官。但在苏轼深陷“乌台诗案”,面临生命危险时,王安石尽释前嫌,上书宋神宗:“安有盛世而杀才士乎?”使苏轼免遭一死。
宋神宗去世后,高太后任用司马光为相,保守党把持朝政,尽废新法,王安石15年的改革心血毁于一旦。这时,苏轼站出来,公开为免役法等新法说话,反对全盘否定新法。这使王安石少许得到一些安慰,但对国家前途命运的担忧,对自己政治抱负未能实现,依旧耿耿于怀。在宋神宗去世后一年,王安石忧愤而死。
王安石虽然没有取得改革的完全成功,但作为政治家,拜相封王,已经位极人臣,声名显赫。作为文学家,他留下一部诗集,存诗1808首。还有一部《临川先生文集》,收文数十篇,其中不乏传世之作。
王安石主张,为文应“有补于世,有福于世”,就是有益于社会,造福于天下。强调形式与内容的统一,形式服务于内容。他的文章,多是有关政治和学术的论说文,政论文的成就极高。如《上仁宗皇帝言事书》《本朝百年无事札子》《答司马谏议书》等,就是其中的名篇。就是他写的《书刺客传后》《读孟尚君传》《游褒禅山记》《伤仲永》等史评和游记,也以抒发议论见长。他的诗,同样充满政论色彩。
王安石的诗文,风格雄健,结构严谨,语言朴实,议论精辟,概括力很强,值得一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