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学点管理】——强化理论
【每天学点管理】强化理论
斯金纳认为人或动物为了达到某种目的,会采取一定的行为作用于环境。当这种行为的后果对他有利时,这种行为就会在以后重复出现;不利时,这种行为就减弱或消失。人们可以用这种正强化或负强化的办法来影响行为的后果,从而修正其行为,这就是强化理论,也叫做行为修正理论。
强化分为正强化、负强化和自然消退三种类型。
「正强化」就是奖励那些组织上需要的行为,从而加强这种行为,如奖金、对成绩的认可、表扬、改善工作条件和人际关系、提升、安排担任挑战性的工作、给予学习和成长的机会等。
「负强化」是指为了使某种行为不断重复,减少或消除施于其身的某种不愉快的刺激。负强化的方法包括撤销批评、处分、降级等,有时恢复减少的奖金也是一种负强化。
注意:负强化容易与惩罚相混。凡是能够减弱行为或降低反应频率的刺激或事件叫做惩罚,负强化不同与惩罚的概念,正强化、负强化都有加强行为的效用,惩罚是制止某种不当行为,这是惩罚与负强化的主要区别。
「自然消退」又称衰减。它是指对原先可接受的某种行为强化的撤消。由于在一定时间内不予强化,此行为将自然下降并逐渐消退。
惩罚和自然消退的目的是为了减少和消除不期望发生的行为。上述三种类型的强化相互联系、相互补充,构成了强化的体系,并成为一种制约或影响人的行为的特殊环境因素。
强化理论的启示:
1)奖励与惩罚相结合。即对正确的行为,对有成绩的个人或群体给予适当的奖励;同时,对于不良行为,对于一切不利于组织工作的行为则要给予处罚。大量实践证明,奖惩结合的方法优于只奖不罚或只罚不奖的方法。
2)以奖为主,以罚为辅。强调奖励与惩罚并用,并不等于奖励与惩罚并重,而是应以奖为主,以罚为辅,因为过多运用惩罚的方法,会带来许多消极的作用,在运用时必须慎重。
3)及时而正确强化。所谓及时强化是指让人们尽快知道其行为结果的好坏或进展情况,并尽量的予以相应的奖励,而正确强化就是要“赏罚分明”,即当出现良好行为时就给予适当的奖励,而出现不良行为时就给予适当的惩罚。及时强化能给人们以鼓励,使其增强信心并迅速的激发工作热情,但这种积极性的效果是以正确强化为前提的:相反,乱赏乱罚决不会产生激励效果。
4)奖人所需,形式多样。要使奖励成为真正强化因素,就必须因人制宜地进行奖励。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特点和个性,其需要也各不相同,因而他们对具体奖励的反应也会大不一样。所以奖励应尽量不搞一刀切,应该奖人之所需,形式多样化,只有这样才能起到奖励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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