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办国办力推24条医改经验,“一把手”负责
11月8日,**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推广深化医药卫生*改革经验的若干意见》。《意见》总结了8个方面的24条经验,其中,“深化医改工作由地方各级党政‘一把手’负责”位列第一条。
《意见》指出,新一轮医改启动以来,顶层设计不断完善,地方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增强,重点、难点问题逐步突破,涌现出一批敢啃硬骨头、勇于探索创新的典型地区,形成了一批符合实际、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意见》归纳的经验中,第一项即是建立强有力的领导*和“三医联动”工作机制,为深化医改提供组织保障,具体做法包括深化医改工作由地方各级党政“一把手”负责,由党委和*主要负责同志或一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医改领导小组组长,充分发挥医改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等。关于落实公立医院药品分类采购,近期广为关注的“两票制”被列入《意见》加以推广。关于发挥医保基础性作用,《意见》特别指出,理顺医保管理*,统一基本医保经办管理,可开展设立医保基金管理中心的试点,承担基金支付和管理、药品采购和费用结算、医保支付标准谈判、定点机构的协议管理和结算等职能,充分发挥医保对药品生产流通企业、医院和医生的监督制约作用,为联动改革提供抓手。
此外,破除以药补医,逐步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强化医保对医疗服务的外部制约,全面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理顺*办医*,落实公立医院运营管理自主权,实施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建立灵活用人机制,推进薪酬制度改革;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医疗联合体为重要抓手,加快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等,也在《意见》推广经验之列。
《意见》要求,各级党委和*要将推广相关改革措施列为重点工作,确保改革经验落地生根。要因地制宜探索创新,培育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国务院医改办应会同相关部门加大督促检查力度,防止经验推广工作的随意性和不确定性,进一步总结各地创造的成熟经验,将其及时上升为政策,把改革成果总结好、巩固好、发展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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