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张释之是严格执法的大法官?他有哪些事迹?
张释之,字季,西汉时期法学家,是一位严格执法的法官,《史记》中记载了几个相关故事。下面趣历史小编就为大家带来详细介绍。
读《史记·张释之列传》,不禁对张释之的刚直不阿赞叹不已。汉文帝时,张释之担任廷尉,廷尉是汉朝处理司法事务的最高审判官。张释之为人刚正,执法公平,他认为廷尉是“天下之平”,如果有法不依,执法不公,老百姓就会手足无措。他说:“法者,天子所与天下公共也。”所以,当皇帝的诏令和法律发生抵触时,他仍然能够严守法律。他认为,如果皇帝可以个人意志随意修改或废止法律,“是法不信于民也”。
张释之最初担任公车令时,太子(就是后来的汉景帝)和梁王共同乘坐一辆车入朝,到了皇宫外的司马门也没有下车。当时有律令:“诸出入殿门公车司马门,乘轺传者皆下,不如令,罚金四两。”张释之就迎上去拦住了路,不让太子和梁王进宫。然后,又把他们的“不敬”之罪报告给汉文帝。直到薄太后派人送来了赦免太子、梁王的诏书,才放他们进宫。
张释之担任廷尉后,有一次,汉文帝的车驾经过长安城北的中渭桥时,突然从桥下跑出了一个人,把给皇帝驾车的御马吓得又叫又跳。文帝很生气,把这人抓了起来,交给廷尉张释之治罪。审讯时,这个人说:“我是长安县的乡下人,听到皇帝经过,发布了禁止通行的命令,就躲在了桥下。过了很久,我以为皇帝的车架已经过去了,急着回家,就跑了出来,没想到惊吓了御马。”张释之认为此人并非有意冒犯皇帝的车架,只是违反了“清道令”,应判以罚金后释放。
文帝听了他的报告很生气,说:“这个人惊了我的马,幸亏我的马很驯良,不然的话,说不定会摔伤我,你怎么判的这么轻?”张释之说:“法律是要天子和百姓一起遵守的,法律是这样规定的,陛下却要加重处罚,如何能取信于民呢?陛下既然把这个人交给我审判,我是廷尉,就应该公正执法。”过了很久,皇帝终于说:“你说得对。”
还有一次,有一个小偷偷盗了汉高祖庙里神座前的玉环。在现代人看来,这也就是一起盗窃案,没有什么了不得,但在当时,这是极为大逆不道的行为。汉文帝愤怒之极,下令严查,盗贼很快就被抓到了。汉文帝把这个盗庙贼交给廷尉严加惩治。张释之依据汉朝法律中规定的偷窃宗庙的珍宝、服饰、器物的条款,判处盗贼斩首示众,也就是“弃市”的刑罚。
看到这个判决,汉文帝勃然大怒,责问张释之:“这个贼无法无天,胡作非为,竟敢盗窃先帝庙中的器物。我把这个案子交给廷尉,就是要你严加惩处,判以灭族重刑。可是你却像办普通案子一样,只是按照法律条文的规定来定罪。你这样处置他,怎么能够维护先帝的尊严呢,也违背了我尊奉祖先的心意啊!”
见皇帝大发脾气,张释之赶紧脱帽叩头谢罪,但嘴里却不放松,他据理力争道:“根据法律规定,把窃贼判处‘弃市’就是最重的了。到底怎么定罪,要依照罪行情节的轻重。现在要是对盗窃了宗庙中的玉环器物的贼就判以灭族的话,那么有朝一日,再有个胆大妄为的亡命之徒,若公然去挖掘祖庙,到那时陛下又将用什么刑罚来加以惩治呢?”
汉文帝听后无话可说,后来和薄太后商量,同意了张释之的判决。
张释之执法严明,能够依法办事,并敢于坚持正确主张,对皇上也不阿谀逢迎,所以在他担任廷尉期间,避免了许多冤案,得到了百姓的称颂。当时人们称赞他说:“张释之为廷尉,天下无冤民。”
张释之的言行,不仅在皇帝专制、言出法随的封建时代是难能可贵的,就是放在现代社会,也是值得我们大加赞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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