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网联汽车国标将出台,哪些内容值得关注?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主导调研、编写的《<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智能网联汽车)(2017年)>(征求意见稿)》(以下称《征求意见稿》)正式对外发布,面向公众征求意见,为期一个月。
据雷锋网新智驾了解,《征求意见稿》研究和编制工作主要通过国内外公开信息搜集与梳理、企业走访和调研、行业技术交流、专家访谈等多种方式进行,并与智能网联汽车相关的*机构、国内外主机厂、一级供应商以及电子、信息、通信、交通、*管理等行业技术机构进行了密切的联系与沟通,保证了标准体系与其他相关技术及行业的兼容。
经过多次专题调研、讨论、座谈和行业研讨,于2016年提出了该《征求意见稿》。
2017年1月,工信部装备工业司就《征求意见稿》向相关部门征求意见,根据各部门反馈意见和建议,组织专家综合考虑、逐条对照修改完善,最终形成了这份正式的《征求意见稿》。
在官方的定义中,智能网联汽车是指搭载先进的车载传感器、控制器、执行器等装置,并融合现代通信与网络技术,实现车与X(人、车、路、云端等)智能信息交换、共享,具备复杂环境感知、智能决策、协同控制等功能,可实现“安全、高效、舒适、节能”行驶,并最终可实现替代人来操作的新一代汽车。
所以在标准体系的建设上,着重从技术逻辑结构和产品物理结构两个层面进行系统分析,剖析智能网联汽车技术和产品的基本特性。
智能网联汽车的技术逻辑
《征求意见稿》中提到,智能网联汽车技术逻辑的两条主线是“信息”和“控制”,其发展的核心是由系统进行信息感知、决策预警和智能控制,逐渐替代驾驶员,并最终完全自主执行全部驾驶任务。
*智能网联汽车技术逻辑结构
在信息方面,根据信息对驾驶行为的影响和相互关系分为“驾驶相关类信息”和“非驾驶相关类信息”;其中,“驾驶相关类信息”包括传感探测类和决策预警类,“非驾驶相关类信息”主要包括车载娱乐服务和车载互联网信息服务。传感探测类又可根据信息获取方式进一步细分为依靠车辆自身传感器探测所获取的信息(自身探测)和车辆通过车载通信装置从外部其它节点所接受的信息(信息交互)。“智能化+网联化”相融合可以使车辆在自身传感器直接探测的基础上,通过与外部节点的信息交互,实现更加全面的环境感知,从而更好地支持车辆决策和控制。
在控制方面,根据车辆和驾驶员在车辆控制方面的作用和职责,区分为“辅助控制类”和“自动控制类”,分别对应不同等级的智能控制。其中,辅助控制类主要指车辆利用各类电子技术辅助驾驶员进行车辆控制,如横向(方向)控制和纵向(速度)控制及其组合,可分为驾驶辅助(DA)和部分自动驾驶(PA);自动控制类则根据车辆自主控制以及替代人进行驾驶的场景和条件进一步细分为有条件自动驾驶(CA)、高度自动驾驶(HA)和完全自动驾驶(FA)。
智能网联汽车的产品物结构
而智能网联汽车的产品物理结构是把技术逻辑结构所涉及的各种“信息”与“控制”功能落实到物理载体上。
*智能网联汽车产品物理结构
车辆控制系统、车载终端、交通设施、外接设备等按照不同的用途,通过不同的网络通道、软件或平台对采集或接收到的信息进行传输、处理和执行,从而实现了不同的功能或应用。
功能与应用层根据产品形态、功能类型和应用场景,分为车载信息类、智能驾驶辅助类、自动驾驶类以及协同控制类等,涵盖与智能网联汽车相关各类产品所应具备的基本功能。
软件和平台层主要涵盖大数据平台、云计算平台和操作系统等基础平台产品,以及资讯、娱乐、导航和诊断等应用软件产品,共同为智能网联汽车相关功能的实现提供平台级、系统级和应用级的服务。
网络和传输层根据通信的不同应用范围,分为车内总线通信、车内局域通信、短程通信和广域通信,是信息传递的“管道”。
设备终端层按照不同的功能或用途,分为车辆控制系统、车载终端、交通设施终端、外接设备等,各类设备和终端是车辆与外界进行信息交互的载体,同时也作为人机交互界面,成为连接“人”和“系统”的载体。
基础和通用层涵盖电气/电子环境以及行为协调规则。安装在智能网联汽车上的设备、终端或系统需要利用汽车电源,在满足汽车特有的电气、电磁环境要求下实现其功能;设备、终端或系统间的信息交互和行为协调也应在统一的规则下进行。
此外,产品物理结构中还包括功能安全和信息安全两个重要组成部分,两者作为智能网联汽车各类产品和应用需要普遍满足的基本条件,贯穿于整个产品物理结构之中,是智能网联汽车各类产品和应用实现安全、稳定、有序运行的可靠保障。
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
《征求意见稿》中还提到,按照智能网联汽车的技术逻辑结构、产品物理结构的构建方法,综合不同的功能要求、产品和技术类型、各子系统间的信息流,将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框架定义为“基础”、“通用规范”、“产品与技术应用”、“相关标准”四个部分,同时根据各具体标准在内容范围、技术等级上的共性和区别,对四部分做进一步细分,形成内容完整、结构合理、界限清晰的14个子类。
*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框架
根据上述标准体系建设的基本原则,综合考虑我国汽车智能化、网联化发展应用趋势和产业基础,拟优先开展基储通用规范标准,以及技术成熟、应用广泛、与国家战略相关的产品与技术标准的研究制定。其中,有一些标准已经进行立项或者正在申请立项。
*智能网联汽车标准制定进程
不久之后,国家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就将完整建立起来。
事实上,作为汽车与信息、通信等产业跨界融合的重要载体和典型应用,智能网联汽车代表了汽车技术和产业未来发展的方向,也是国际汽车产业未来竞争的重要阵地。欧、美、日等汽车工业发达国家和地区都将智能网联汽车作为汽车产业未来发展的重要方向,无论是国家战略层面,还是企业在技术和产品方面,都进行了广泛布局。
现在,这份《征求意见稿》也充分展示了国家对于智能网联汽车相关技术及产业发展的重视。当然,支持智能网联汽车关键技术研发、应用和示范推广,《征求意见稿》无疑是重要推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