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锡进抱怨*难引热议 工信部回应VPN管控
据悉,9月18日12时03分,《环球时报》主编胡锡进在中国社交网站微博上发文抱怨“上外网极端困难”。
胡锡进在他的微博中写道:
国庆节快到了,上外网极其艰难,连《环球时报》的工作都受了影响。我个人觉得这有些过了,在此提点意见,希望得到倾听。
走群众路线,相信群众很重要,我们人民群众的绝大多数人都爱国爱党,有强大的政治分辩能力,立场坚定。
这个国家并不脆弱。建议还是要在咱们的社会和外网之间多留出一些缝隙,这将有益于中国舆论场的强大和成熟,有益于科学研究和对外沟通,有益中国国家利益。
胡锡进上述微博言论,发出两个小时后就自行删除了。
针对vpn使用问题,中国工信部新闻发言人闻库9月20日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外贸企业、跨国公司因自己办公的需要,用专线的方式开展跨境联网时,可经批准租用,合法使用受到法律保护。
会上有记者提问:关于最近有些国内网民反映他们使用vpn浏览*网站出现一些困难,工信部能否证实一下在国庆临近的这段时间是不是加强管控相关vpn工具?会否与国家互联网相关的开放政策相抵触?未来有没有一些进一步收紧网络管制的打算?
闻库表示,vpn就是俗称的虚拟专用网络,是一种通用的网络通信技术。为了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工信部专门制定了跨境开展经营电信业务活动的规定,主要依据《*电信条例》和《国际通信出入口局管理办法》,规范的对象是未经电信主管部门批准,无国际通信业务经营资质的企业或个人租用专线或vpn违规开展业务。
他指出,相关规定不会对国内外企业和广大用户开展跨境的互联网访问造成影响,也不会影响他们合规开展各类业务。外贸企业、跨国公司因自己办公的需要,用专线的方式开展跨境联网时,可以向经电信主管部门批准、有国际通信业务经营资质的电信业务经营者租用,在中国境内开展生产生活以及其他各类活动的,都应该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任何合法的经营、合法的使用均受到法律保护。
闻库强调,各个国家的管理方式不同,在中国境内开展生产生活以及其他各类活动的,都应该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我们非常关注老百姓的需求,在网上不适合被看到的,比如一些暴力、贩毒、贩枪、色情的,这些按照规定在中国都是不允许的,这个原则是我们一直所坚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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