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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为妇儿提供“一条龙”医疗保健服务链

程序员文章站 2022-05-08 15:07:48
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是指围绕生育过程开展的基本医疗保健服务,涵盖婚前、孕前、孕产、产后、儿童等5个时期,主要包括婚前保健、孕前保健、早孕建册、产前检查、产前筛查与诊断、住...
卫计委:为妇儿提供“一条龙”医疗保健服务链

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是指围绕生育过程开展的基本医疗保健服务,涵盖婚前、孕前、孕产、产后、儿童等5个时期,主要包括婚前保健、孕前保健、早孕建册、产前检查、产前筛查与诊断、住院分娩、产后访视、预防疾病母婴传播、新生儿疾病筛查、儿童健康管理、儿童营养改善、预防接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13项服务,旨在通过服务的整合,为妇女儿童提供系统、规范的优生优育全程服务,打造“一条龙”服务链。

缓解妇幼健康服务资源结构性短缺

为针对性解决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以来社会广泛关注的三级医疗机构产科“一床难求”的问题,《意见》强调各地要在摸清现有产科服务资源的基础上,调整存量、做优增量、补齐短板、提升能力,争取达到每千分娩量产科床位数17张。立足当前,着力缓解妇幼健康服务资源结构性短缺的矛盾。

一要调整扩增。通过将特需病房调整为普通病房、科室间病房调整等方式,利用现有医疗保健资源尽快扩增产科床位。

二要分级建档。通过实施分级建档制度、设立孕妇建档服务中心等措施,合理分流、引导孕妇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选择建档机构,缓解三级医疗机构产科人满为患、一床难求的供需矛盾,让每位孕产妇都能得到及时、安全、高效的服务。

三要联合互助。通过组建妇幼健康服务联合体、远程会诊、对口支援等方式,促进优质妇幼健康服务资源下沉,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促进区域间服务能力均衡发展。着眼长远,要落实“十三五”规划,实施妇幼健康和计划生育服务保障工程,健全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加快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建设,加强专业人才培养使用,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

近日,国家卫计委联合五部委共同发布了《关于加强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优化妇幼健康服务资源配置、加强生育全程优质服务、完善妇幼健康服务模式、落实政策保障措施等方面都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同时,国家卫计委针对《意见》进行了政策解读。

全面二孩政策催生妇幼健康需求增长

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累积生育需求集中释放,出生人口数量增加,高龄、高危孕产妇比例增高,群众对生育相关医疗保健服务的需求增长,妇幼健康服务的数量、质量和服务资源都将面临新挑战。为保障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对加强妇幼健康服务提出了明确要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向孕产妇免费提供生育全过程的基本医疗保健服务。据此,国家卫生计生委与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的若干意见》。

《意见》包括四个方面内容

一是优化妇幼健康服务资源配置。强调提出要尽快调整扩增妇幼健康服务资源,积极推进优质妇幼健康服务资源下沉,着力提升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全面加强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使用。二是加强生育全程优质服务。包括关口前移,加强生育前咨询与服务;系统整合,做好生育全程服务;抓住关键,强化妊娠风险评估管理;突出重点,推进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中西医并重,促进妇幼保健与中医药融合服务。三是完善妇幼健康服务模式。推进防治结合服务模式,促进惠民政策有效衔接,推广便民利民服务举措,推动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四是落实政策保障措施。健全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完善运行机制,强化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