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官员的年薪有多少?揭秘清朝官员的“灰色收入”来源
在清朝前期,官员就有很多灰色收入,甚至连看门门卫赚的钱,都比一品官员的正常工资要高!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接下来趣历史小编为您讲解。
按照专家们的解释,“黑色收入”是不法的收入,“白色收入”是公开透明的合法收入,而“灰色收入”是介于这两者之间的收入。在清朝,“灰色收入”指的是那些官场陋规,是官员在正常俸禄之外,通过各种手段获得的一种“惯例”性收入。陋规和贪腐腐败是有区别的,它是公开的、半合法的,得到统治者默许的,而是历代延续的。
那么为什么会产生陋规呢?咱们先看看清朝官员的年薪,最高的正从一品官是白银180两、禄米180斛,依次递减,到最低正从九品官是白银31.5两、禄米31.5斛。清朝入关后,采用了明朝薄俸制,因此官员的工资很低。但官员的开支却很大,除了养活一家人外,还要雇佣幕僚等,这些都需要自己掏腰包。
靠官员的俸禄根本不够,于是久而久之就产生了陋规。陋规的种类有很多种,大体可以总结卫四大类。其一,火耗。火耗是指熔铸银两时的损耗,以及解送往返之间的所需,这部分收入都被地方官收入囊中。比如山东巡抚一年的火耗收入多达3万两,河南巡抚在火耗上也有3万两的收入。
其二,“敬”、“礼”。下级官员拜访上级官员时,夏天有“冰敬”,冬天有“炭敬”,进京办事有“别敬”。此外每当春节、端午、中秋,以及官员及其夫人生日时,下级们还要送礼,所谓的“三节两寿”之礼。山东巡抚一年的节礼收入多达6万两,而河南巡抚则有4万两,相对贫瘠的广西地区,当地巡抚也能赚1.2万两。
其三,部费。地方官员每年都要向朝廷呈报相关册籍,比如报销经费、批准案件的的公文,都需要朝廷的批准。这时候,地方官就要向相关部门送上“部费”,才能及时妥善解决问题。其四,盐务、驿站。地方官员还可以通过盐务、驿站获得“灰色收入”。比如四川巡抚一年内可通过盐务获取1万两,通过驿站获取6000两。
那么清朝前期,官员们通过陋规可以获得多少收入呢?咱们以正二品的巡抚为例,按照清朝工资标准,巡抚一年的俸禄为155两白银、155斛禄米。各省巡抚的陋规收入不同,比如河南巡抚一年可获得20多万两,山东巡抚可获得11万两,相对贫瘠的贵州省,巡抚一年也能赚2万两,是正常工资的几十倍,甚至上百倍。
在陋规中有一条,下级官员拜访上级时,要通过门卫传递信息,此时下级官员必须给门卫送上“门包”,几两到几十两不等。雍正年间,湖南巡抚布兰泰到任半个月,门卫就获得门包216两,这收入比正一品官的工资还要高!为了革除官场陋规,雍正帝推行“耗羡归公”,向官员发放养廉银,但依然没有解决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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