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加班不算加班吗?马云巴巴是这么说的
最近,自愿加班是否有加班费的问题被网友们讨论的沸沸扬扬的,根据法律依据显示,我们在加完班后必须要是认定为加班事实的才能算是有效的加班,换个通俗点的说法就是必须得到单位的认可,必要要单位记录在册才能算是加班,用人单位才能给予你报酬。
其实按照条例的说法,我们都是认为没什么问题的,但是,在我们实际的工作中,无论你是在大公司或者小公司,无论你是从事体力劳作还是智力劳动,很多时候的加班是我们为了达到某些效益,自发的在下班时间进行工作,说白了就是自愿加班,而且在现实生活加班人员中起码有8成以上的员工是不愿因加班的,而碍于领导的压力又不得不在那里加班,大家只好在背后议论抱怨下!
自愿加班不算加班吗?马云巴巴是这么说的!
我们都知道马云是从一个教师下海经商的,起初创建阿里巴巴的时候整个团队才18个人,当时的环境是十分艰苦的,加班可谓是家常便饭。有次会议,马云明确解释了加班的问题:作为初创公司,我们的条件是艰苦的,我们必须要学习硅谷的那种拼劲,每天早上八点上班,下午五点就下班,这不是我们,更不是我们阿里巴巴的精神。
对于马云巴巴对于加班的明确表示,小编觉得但是阿里巴巴作为一个初创企业,包括后来的高速发展期阶段,员工的加班所能产生的效益是很大的,也是公司所非常需要的,而当公司慢慢发展壮大,管理层的人员相信绝大多数是从这些劳苦功高的员工中进行择优挑选。
相反,例外一种情况则是员工为了加班而加班,公司为了赚取最大的效益,不断的开拓业务,压榨劳动力,而员工所能得到的可能仅仅是一点点微薄的加班费或褒奖,这是非常得不偿失的。要知道,如果我们不加班累成狗,就能有更多的时间去拓展生活,有更多的时间去陪伴父母和老婆儿子,纵使热爱工作,也是不希望花大量额外时间和精力。
越来越多的生活轨迹被加班默默的改变着,不知你是否已经察觉,不知你是否已经想好该如何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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