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s中定义函数的三种方式
function 函数名([参数1,.[参数2,[参数N]]]){
[语句组];
[return[表达式]];
}
funciton:必选项,定义函数用的关键字。
函数名:必选项,合法的JavaScript标识符
参数可选项:合法的JavaScript标识符,外部的数据可以通过参数传送到函数内部
语句组:可选项,JavaScript程序语句,当为空时函数没有任何动作
return:可选项,遇到此指令函数执行结束并返回,当省略该项时函数将在右花括号处结束
表达式:可选项,其值作为函数的返回值
2、以定义变量的方式定义函数
JavaScript中所有的函数都属于Function对象,于是可以使用Function对象的构造函数来创建一个函数
实质就是创建一个函数对象
var 变量名=new Function([参数1,[参数2,[参数N]]],[函数体]);
函数变量名:必选项,代表函数名(合法的JavaScript标识符)
参数:可选项,作为函数参数的字符串,必须是合法的JavaScript标识符,当函数没有参数是可忽略
函数体:可选项,一个字符串。相当于函数体内的程序语句序列,各语句用分号隔开。如:
var f=new Function('name',"document.writeln('Function定义的函数<br>');"+"document.writeln('你好'+name);");f('zhangsan')
3、通过Function类创建匿名的函数
function(){函数体;}
因为是匿名函数故一般不传参,主要作为灰调函数和直接执行函数 如:
var a='a'; (function(){ var a='b'; alert(a) })(); alert(a);
在上面这段代码中,会顺序输出两个alert框。第一个alert框内容为b,第二个为a。大家看到什么好处了吗?对的,使用函数直接执行可以限定变量的作用域,使不同脚本的相同变量可以得以共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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