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名与选择器~(总结类、持续更新系列)
废话没有,直接干活
一、起名方式:1.元素自身的标签名;
2.利用 class 属性自定义名称;
3.利用 id 属性自定义名称。共三种,其中class使用居多。
起名规范:不能用汉字起 第一个字母不能是特殊符号 第一个字母必须是英文字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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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选择器:注:选择器使用于head部分的<style>标签中或外部引入的css文件中。
1.标签选择器,不必多说,直接输入元素名;
2.class选择器,在其自定义名称前加上点 . 即可;
3.id选择器,在其自定义名称前加上# 即可; 在此标注:标签的权重为1,class的权重为10,id的权重为100;行间样式权重1000;在属性值后加 !important 权重无限大。
4.子代选择器,用 > 将父级和子级连接起来使用,标签嵌套只有一层关系。
5.后代选择器,用一个 空格 将两者连接起来,前者包含后者,标签嵌套有多层关系(包含一层)。
6.交集选择器,将class名与id名写在一起,将其全部选中。
7.通配符选择器,直接输入 * 即可,意为所有的元素。(不建议使用,过于省事,会加大浏览器的负担)
8.并集选择器,用逗号将需要选中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名称隔开即可。
9.伪类选择器,只要选择器后带冒号 : 都可以说它是伪类选择器。例如:a:link{}、a:visited{}、a:hover{}、a:active{}、p:before{}、p:after{} 等。
10.结构选择器,格式(例子):ul:nth-of-type(1) 表示选中的是ul下面的第一个li,后也可跟其它选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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