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类和对象知识点总结(复习)
1.成员
1.比较特殊的成员类型:protected.
保护成员在本类中和private类型的成员作用一模一样。区别在于保护成员可以由本类的派生类的成员函数访问,但是私有成员在其派生类中无法访问。
2.成员函数的定义
成员函数如果在类外定义,那么函数声明的参数表可以只写参数类型,但是在类外定义时必须给出参数名。
3.内联成员函数
(1)隐式定义内联成员函数
直接在类内定义的成员函数
(2)显式定义内联成员函数
用关键字inline声明(在声明和定义的语句句子开头加inline),此时可以在类内声明,类外定义。声明、定义都要在句首加inline.
(3)内联函数
内联函数的代码会在编译时插入到每一个调用它的地方。这种做法会提高运行效率。但是只有很简短的代码才实用。
2.对象
1.对象成员的访问方式:
例如对对象d中成员year的访问
d.year (*p).year p->year
2.对象的初始化
(1)
class complex
{
public:
double real; //数据成员是public时才能使用这种方法
double imag;
};
complex c={1.1,2.2};
(2)用构造函数(作用:为对象分配空间,进行初始化)
例如:
...
class complex
{
public:
complex(int a,int b)
{real=a;imag=b;}
private:
double real;
double imag;
};
int main()
{
complex A(1,2);//或者complex *p=new complex(1,2)也可以,不过不需要它时要用delete p;释放
//空间
}
注意:1.构造函数也可以重载。但是调用无参的构造函数时应该 complex A,不能complex A()
2.定义构造函数后,系统将不再提供默认构造函数。所以对于带参数的构造函数,在定义对象时必须给构造函数的形参传值,否则构造函数将不会被执行。
3.but...构造函数可以设置默认参数解决这个问题,例:complex(int a=0,int b=0) 在定义对象时如果complex A;
此时默认值和形参结合,不会出现 2 的情况。注意默认参数必须在构造函数声明时设定。一个程序只能设置一个默认构造函数。:complex(int a=0,int b=0)和complex()只能有一个,不然执行complex A;时会出错。
一般不要同时使用函数的重载和有默认参数的构造函数:complex(int a=0,int b=0);complex(int a);complex s(1)此时会出现二义性。
4.与构造函数对应的有析构函数。没有参数,不能被重载,且一个类只能有一个析构函数。
(3)成员初始化列表
这种方法不在函数体内用赋值语句进行初始化,而是在函数首部实现的
接着上面的例子:...
...
public:
complex(int x,int y):real(x),imag(y)
{ }
...
//或者构造函数在类体外定义时候成员初始化列表也可以
complex::complex(int x,int y):real(x),imag(y)
{ ...}
注意:数据成员是按照在类中声明的顺序初始化的,和在成员列表中的排列顺序无关
3.对象数组和对象指针
1.对象数组:complex A[3]={
complex(1,1),complex(2,1),complex(2,3)};
2.对象指针:指向对象的指针也可以指向对象数组。
3.this指针
每当创建一个对象的时候,系统就把this指针初始化为指向该对象,即this指针的值是当前调用成员函数的对象的首地址。
例如:执行A.show()就相当于this->show()
4.string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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