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解Java设计模式编程中的里氏替换原则
定义1:如果对每一个类型为 t1的对象 o1,都有类型为 t2 的对象o2,使得以 t1定义的所有程序 p 在所有的对象 o1 都代换成 o2 时,程序 p 的行为没有发生变化,那么类型 t2 是类型 t1 的子类型。
定义2:所有引用基类的地方必须能透明地使用其子类的对象。
问题由来:有一功能p1,由类a完成。现需要将功能p1进行扩展,扩展后的功能为p,其中p由原有功能p1与新功能p2组成。新功能p由类a的子类b来完成,则子类b在完成新功能p2的同时,有可能会导致原有功能p1发生故障。
解决方案:当使用继承时,遵循里氏替换原则。类b继承类a时,除添加新的方法完成新增功能p2外,尽量不要重写父类a的方法,也尽量不要重载父类a的方法。
继承包含这样一层含义:父类中凡是已经实现好的方法(相对于抽象方法而言),实际上是在设定一系列的规范和契约,虽然它不强制要求所有的子类必须遵从这些契约,但是如果子类对这些非抽象方法任意修改,就会对整个继承体系造成破坏。而里氏替换原则就是表达了这一层含义。
继承作为面向对象三大特性之一,在给程序设计带来巨大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弊端。比如使用继承会给程序带来侵入性,程序的可移植性降低,增加了对象间的耦合性,如果一个类被其他的类所继承,则当这个类需要修改时,必须考虑到所有的子类,并且父类修改后,所有涉及到子类的功能都有可能会产生故障。
例子:
public class rectangle { int width; int height; public rectangle(int w, int h){ width = w; height = h; } public int getarea(){ return width*height; } } public class square extends rectangle { public square(int w, int h) { super(w, h); } public int getarea(){ return width*width; } } public class test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rectangle rectangle = new rectangle(10, 20); // square rectangle = new square(10, 20); system.out.println("面积:"+rectangle.getarea()); } }
如果我们把长方形类rectangle 替换为正方形类square,那么求出的面积就不正确了,原因是我们继承的时候重写了父类的getarea方法。这是违背里氏替换原则的。
当然,这里只是举个例子,实际项目中我们不会这样修改的。
总结:
1. 尽量不要重写父类方法,而是增加自己特有的方法。
2. 继承给程序设计带来巨大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弊端。如果一个类被其他的类所继承,则当这个类需要修改时,必须考虑到所有的子类,并且父类修改后,所有涉及到子类的功能都有可能会产生bu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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