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州”是什么级别的官吗?比“知县”高吗?
州县是过去中国非常重要地方行政区。历来有“天下之治始于州县”的说法。作为清朝州县的长官,知县跟知州的地位尤为特殊。
清朝中枢颁布政策后,都是以文书推动,通过层层叠压,把事情交到基层官吏手中,由他们做实际执行。朝廷的政策,都是靠这些低级地方官员在下面疏通贯彻。
按照《清史稿.职官三》的说法,知州是“掌一州治理,属州视县”,而知县是“掌一县治理,决讼断辞,讨滑除奸、兴养立教,凡贡士、养老、祀神,靡所不综”。
知县跟知州的区别,就在这里。但如果要更详细的了解这两个官职的不同,就要从整个清朝的制度中梳理分析。
先来说说清朝的地方行政区划分。清朝内地的行政区划分中,有省、道、府、厅、州、县六种地方行政区。这六种地方行政区并非直接的上下级关系。如果顺序划分,可以分为省、道、府、县。
厅跟州,都有直隶于省,跟隶属于府的情况。直隶州跟直隶厅,都是跟府同级。两者的区别在于,直隶州往往会设县,直隶厅一般不设县。隶属府的则是“散州”跟“散厅”,它们级别相同,跟县地位相同。
所以,知州的地位,就会因为它们的辖区是直隶州还是散州出现区别。相比之下,知县较为简单。除了大兴、宛平两个县的知县属于京县,地位较高,其他地方知县则是普通知县的范畴。
从职权而言,知县跟知州都要负责辖区内各项民政事务,包括钱谷赋税、刑名治安、教化百姓等。都可算是直接跟百姓打交道的官员,两者其实是非常相似的。
按照清朝规制,知县、知州都必须对辖区内的风土人情、地理环境有深入了解,才可推行政务。为了压缩编制,节省开支。
清朝州县衙门的正式官员极少,大小事务都压在知县跟知州身上。只不过稍有区别的地方在于,直隶州的知州,辖区面积可能会大一些。
毕竟他们的辖区下,还有一级行政单位。不过,这个行政单位的级别并不一定是县。比如*省台东直隶州就没有设县。广西省归顺直隶州管辖的是土州下雷。
而县作为级别最低的地方正式行政区,就没有下属机构了。这里必须说明的一点在于,直隶州虽然地位跟府相等,但辖区大小往往有区别。
毕竟府可管辖辖区内所有行政区,包括县、散州、散厅、土司。如果是散州知州,本身又是跟县同级别的正印官员,他们跟知县,差别不大。
而朝廷在选派官员时,知县的选拔范围较广,担任知县的人,可以是现任官员,也可以是举人、进士,甚至是花钱买官的人,都有机会授任。知州的人选,必须是现任官员。现任官员的好处在于,他们有实际处理公务的经验。也就是说,清朝对知州有更高的能力要求。
不过,因为州县官员的任务是在太重。所以,在上任以前,都会给他们进行重点培训。比如雍正朝的州县官员上任前,就要组织学习田文镜编纂的《宦海指南》、《收令全书》、《牧民宝鉴》、《福惠全书》等书籍。
其实,知县跟知州更大的区别,还是在官阶级别上。从地位上来首,散州知州跟知县相差不大,但官阶却有不同。散州知州是从五品官阶,一般知县则是正七品官阶,即便是京县知县,也只有正六品。而直隶州知州的官阶是正五品,比从四品知府级别低。
清朝官制中,一向以官阶品级划分官员地位。即便只有相差一级,都会出现不同的影响。对于知县来说,他们就没有权力穿上白鹇补服和水晶顶戴的官帽。
这些都是知州作为五品官员的权力。包括在收入、住房上,都有差别。清朝地方官的收入是由俸禄和养廉银组成。俸禄是随着官阶越低,不断下降。
养廉银则受各地赋税情况影响,各有不同。在住房上,作为五品同知的规格是七间房,六品京县知县的规格是五间房,七品知县的规格是四间房。至于出行上,四品以下官员在地方只能坐四人抬轿,实际上是抹平了差距。
总机而言,知县、知州作为清朝的低级地方官员,在职权、地位上都非常接近。所区别的在于它们各自具体的辖区、位置,以及官阶级别带来地位、权力差距,知州会稍微高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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