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最后一任内阁首辅——正直首辅范复粹
最后一任首辅(1580——1658),山东黄县(今龙口市)人,四十七年进士,十三年六月至十四年五月(1640年-1641年)任大明内阁首辅。范复粹中进士后在河南开封任推官,崇祯元年进京任御史,在是否迁移回内地等问题上对崇祯作了进言,极力为辩解。因告发董懋中等,受到崇祯赏识。之后范复粹先后巡按江西,陕西,对两地的财政、防务进行了有效的改革,受到崇祯褒奖再次回京在大理寺任职。
不久竟直接升任礼部左侍郎兼东阁大学士,已大理寺之职代理刑部,进入内阁,为明朝罕见的提拔。崇祯十三年六月,已然年迈的范复粹接替薛国观任内阁首辅,数次因病或弹劾请辞,崇祯皆不允,十四年升任少傅兼太子太傅,改建极殿。后攻占洛阳,福王遇害,范复粹渐感回天乏术,在借崇祯大赦天下之机释放众多被*官员后,于五月辞职归家。明朝灭亡后,范复粹拒绝了为做官的邀请,隐居在老家黄县的卢山,于清朝十四年病逝。享年79岁。
明史记载
范复粹,黄县人。万历四十七年进士。除开封府推官。崇祯元年为御史。廷议移毛文龙内地,复粹言:“海外亿万生灵谁非赤子,倘栖身无所,必各据一岛为盗,后患方深。”又言:“袁崇焕功在全辽,而尚宝卿董懋中诋为逆党所庇,持论狂谬。”懋中遂落职,文龙亦不果移。
巡按江西,请禁有司害民六事。时大厘邮传积弊,减削过甚,反累民,复粹极陈不便。丁艰归。服阕,还朝,出按陕西。陈治标治本之策:以任将、设防、留饷为治标;广屯、蠲赋、招抚为治本。帝褒纳之。廷议有司督赋缺额,兼罪抚按,复粹力言不可。
由大理右寺丞进左少卿。居无何,超拜礼部左侍郎兼东阁大学士。时同命者五人,翰林惟方逢年,余皆外僚,而复粹由少卿,尤属异数。盖帝欲阁臣通知六部事,故每部简一人:首辅亮由吏部,国祥以户,逢年以礼,嗣昌以兵,国用以工,刑部无人,复粹以大理代之。累加少保,进吏部尚书、武英殿。
十三年六月,国观罢,复粹为首辅。给事中黄云师言“宰相须才识度三者”,复粹恚,因自陈三者无一,请罢,温旨慰留。御史魏景琦劾复粹及张四知学浅才疏,,遗讥海内。帝以妄诋下之吏。明年,加少傅兼太子太傅,改建极殿。贼陷洛阳,复粹等引罪乞罢,不允。帝御乾清宫左室,召对廷臣,语及福王被害,泣下。复粹曰:“此乃天数。”帝曰:“虽气数,亦赖人事挽回。”复粹等不能对。帝疾初愈,大赦天下,命复粹录囚,自尚书傅宗龙以下,多所减免。是年五月致仕。国变后,卒于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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