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服务机器人行业主要政策分析
我国现行服务机器人行业管理*为国家宏观指导下的市场竞争*。宏观调控归属于国家发改委、科技部以及商务部。此外,一些自律机构承担行业引导和服务职能,如高校类型的开拓者机器人协会、电子科大机器人爱好协会等,地方类型的上海市机器人协会。近年来,我国服务机器人行业主要政策如下:
1.《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
2010年10月10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决定》的出台对加快推进我国环保型或智能型装备产业发展,进一步带动整个制造业的产业转型升级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
2.《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
2010年10月,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商务部、工信部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在节能环保产业领域提出要重点开发推广高效节能技术装备及产品。
3.《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
2010年10月18日,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其中明确指出现阶段重点培育和发展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产业。
4.《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1年)》
汽车涂装机器人、车身柔性焊装线设计、制造技术是《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1年)》中的鼓励进口技术之一。
5.《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
在国家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中,智能焊接设备,激光焊接和切割、电子束焊接等高能束流焊割设备,搅拌摩擦、复合热源等焊接设备,数字化、大容量逆变焊接电源;机器人及工业机器人成套系统属于鼓励类设备。
6.《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
2011年6月,发改委印发《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重点内容体现了发展高技术产业、大力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新需求。更多相关服务机器人行业政策请查阅由中国报告大厅发布的《2015-2020年中国服务机器人产业市场投资分析及发展战略研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