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参*就无人汽车法案达成协议,下周表决
据路透社报道,美国时间周三晚些时候,美国两位参*宣布他们已就一项法案达成了跨党派协议,该法案旨在放宽无人驾驶汽车上路的障碍。
美国共和党参*约翰·图恩(John Thune)和*党参*加里·彼得斯(Gary Peters)表示,他们已经就这项法案达成了协议,该法案将于10月4日提交给美国参议院商业、科学和交通委员会投票表决,而图恩是该委员会的主席。
他们称,他们计划在美国周四公布这项法案的文本。
通用汽车、谷歌母公司Alphabet、福特汽车等公司一直在开展游说活动,希望通过联邦立法加快无人驾驶汽车的部署,允许联邦监管机构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批准无人驾驶汽车的部署,并禁止各州对无人驾驶汽车上路行驶设置障碍。根据现行法律,美国禁止没有人类控制的汽车上路。两名知情人士表示,该法案不会包括大型商用卡车。
图恩和彼得斯在一份联合声明中称:“我们预计无人驾驶汽车技术的将能够拯救生命,改善残疾人的机动性,并创造新的就业机会。”
本月早些时候,美国众议院一致通过了一项类似法案,也没有涉及大型商用卡车。
图恩和彼得斯的助手们就该法案是否应涉及卡车和一些用词问题进行了数周协商,这些问题可能会导致一些州围绕无人驾驶汽车的安全性产生诉讼。
本月,美国众议院通过首部有关无人驾驶汽车的重要联邦法案,旨在加快无人驾驶汽车走向市场,将允许汽车制造商第一年获得批准出售至多2.5万辆无人驾驶汽车,第三年上升至10万辆,前提是它们能证明这些汽车与当前受人类控制的汽车的安全性相当。
根据该法案,各州仍然可以制定关于无人驾驶汽车注册、许可、责任、保险和安全检查的规定,但不能制定无人驾驶汽车的性能标准。
该法案要求汽车制造商必须向监管机构提交安全评估报告,但先进汽车技术进入市场不需要预先获得批准。
美国汽车制造商和一些科技公司希望在2020年左右开始部署无人驾驶汽车。他们一直在推动新的联邦立法,使它们更容易部署无人驾驶技术,但一些消费者团体一直要求对无人驾驶汽车提出额外的安全措施。
在缺乏明确的联邦规定的情况下,美国各州针对无人驾驶颁布了各种各样的规定,其中加州的规定因过于严格而受到汽车制造商的抱怨。(刘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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