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对暴力伤医案件从严惩处
高人民法院和国家卫计委联合召开通报会,通报了人民法院依法惩处涉医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相关情况,同时公布5起涉医犯罪典型案例。
据国家卫计委医政医管局副局长郭燕红介绍,2016年,第三方人民调解成为解决医疗纠纷的主渠道,全国有7万多家医疗机构参加了医疗责任保险,在全国医疗卫生机构诊疗人次持续增长的情况下,全国医疗纠纷和涉医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明显减少,医疗纠纷数量和涉医违法犯罪案件数量实现连续3年“双下降”势头,医务人员执业环境和患者就诊秩序得到明显改善。
据最高法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马岩介绍,2016年,全国医疗纠纷案件较2015年下降6.7%,人民法院受理的医疗损害赔偿案件下降7.5%,涉医违法犯罪案件下降14.1%。
2016年,全国法院共审结医疗损害赔偿案件20833件,其中调解结案6489件,撤诉3572件。
“在审判工作中,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对暴力杀医、伤医等严重涉医犯罪依法从严惩处。”马岩表示,2014年,最高法会同有关部门,出台《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对六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的处罚。一是依法严惩无端猜疑,蓄意报复,采取暴力手段故意杀害、伤害医务人员的犯罪。二是依法严惩报复医务人员亲属的犯罪。三是依法严惩在医疗机构违规停尸、私设灵堂、悬挂横幅、堵塞大门等严重扰乱医疗秩序,严重影响广大患者就诊权益的犯罪。
据介绍,最高法目前正在起草审理医疗损害赔偿案件的有关司法解释,将对此类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作出更加具体、明确的规定,确保法律正确统一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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