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营销大行其道 对市场来说是好事吗?
网红直播销售模式是把双刃剑
1. 网红直播兼具线下零售和内容电商的优势
任何销售行为都分为传递信息、唤起心理(感性欲望)、打破防御(理性认知)、维护承诺 四个阶段,这四个阶段层层递进。
从传统的线下零售到互联网时代的内容电商、网红直播,销售的本质并没有改变,只是销售环节朝着不同的方向纵深。
线下零售依靠实物介绍商品信息,综合使用视、听、嗅、味、触五感唤起顾客的消费心理,再通过销售人员的察言观色和见缝插针式的说服,打破顾客的理性防御,但是影响范围局限在地理位置上。
内容电商虽然缺少实物展示,也没有销售人员的影响,但是可以通过图文内容种草,植入大量的、密集的明星和kol软广,引发口碑裂变,影响范围遍及全网。
现在的网红直播,其实是兼容了线下零售和内容电商的优点。
直播可以传递实物的视觉、听觉信息,以及网红代为感受的嗅觉、味觉、触觉。夸张的销售技巧配合十足的低价,在唤起感性心理的同时,还可以实时互动打破用户的理性防御,但影响范围取决于网红的用户规模和流量资源。
2. 网红的信用契约来自专业影响力
在维护承诺阶段,网红直播有别于从前的直播形式。
从前走街串巷卖大力丸或狗皮膏药的商贩,先在集市上展示才艺,杂耍、戏法或相声,待人群聚集后,再推销产品。这时的销售依靠的是隐性的社会契约,即我以卖货为生,既然你看了表演,理应买点产品,不然岂不成了“白嫖”。
尽管产品不一定好,也没有可靠的售后服务。
类似现在的一些专职自媒体人,会打出“以写稿为生”的旗号向用户请求打赏。发展到现代商超,直播变成了产品秀场。商家会举办各种活动,让销售人员展示各种商品的使用情况,现场讲解使用体验,并伴随着试吃、试用、抽奖等活动。甚至有的商家直接开办体验店,让你直接感受产品融入生活后的场景。
这时的销售依靠商家契约,虽然有销售人员全程引导活动流程,但消费者只认商家不认人,类似的还有电视导购。
到了互联网时代,直播变成了人物秀场。网红除了展示才艺之外,还会担当起产品体验大使的角色。
这种网红的个人信用契约是关于kol(关键意见领袖)身份的。他们属于某个领域的“草根”专家,带有某类产品标签。比如李佳琪是美妆领域kol、罗振宇是知识领域kol、王自如是手机领域kol。
kol依靠的是专业影响力,需要聚焦垂直领域,这区别于明星代言人。明星依靠气质影响力,对品牌形象负责,可以横跨多领域,比如:杨幂同时代言范思哲、伊利每益添、雅诗兰黛。
3. 依赖外部动机,缺乏品牌力
根据《2018中国网红经济发展报告》,网红直播用户60%以上是90后, 50%以上来自三四线城市。
这些用户大多属于高消费欲、低购买力的阶层,对消费的新鲜感和低价特别敏感。
这两个特点决定了网红带货除了要有专业信用外,还要提供各种新鲜刺激和够低的价格。
但是这些消费动机都属于外部动机,网红的信用可以随时转向其他品牌,用户会对新鲜刺激产生适应,低价更是一种缺乏壁垒的诱导手段。
品牌依靠网红直播卖货就好比一个人依靠药物维持健康,这至少会产生两个问题:
耐药性会增强:用户对新鲜刺激逐渐无感,对低价诱导过于依赖。不够刺激和低价,产品就卖不动。
副作用会显现:品牌对用户缺乏影响力,网红满意则品牌活,网红不满则品牌死。
健康的长久之计在于科学的生活习惯。销售的长久之计在于科学的品牌建设。
4. 拉高消费预期,透支产品力
网红产品被诟病最多的就是产品质量问题,但这些质量问题并不都是产品本身导致的,而是感知质量决定的。感知质量是产品的实际体验高于预期的那部分品牌价值。
以带货著称的网红不是品牌拥有者,不对品牌的长治久安负责。他们是金牌销售,只对眼下的销量负责。
他们善于唤起用户的感性心理,在用户意识薄弱的瞬间抛出一句“oh my god”“我的妈呀”“好洋气啊”,打破用户的防御底线。
这种近乎夸张的销售技巧会把用户预期拉升,用户在实际使用产品时,即便产品质量十足,也很难得到超预期的满意,甚至根本不满。
雷军说“口碑的真谛是超越用户的期望值。”感知质量就是品牌利用顾客体验放大产品优势的媒介,但是产品优势已经在网红直播环节透支了。
商品市场的道理放在资本市场也一样。
从前亚马逊、微软刚上市的市值约10亿美元,到今天市值都在万亿美元规模。而近几年上市的科技公司,比如搜狗、小米等,上市前的估值就已经达到数十亿美元甚至百亿美元,但上市后市值一路下跌。
透支的用户预期就是透支的信用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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