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蒙联姻到底是什么样的 其意义和影响是什么样的
满蒙联姻到底是什么样的,这是很多读者都比较关心的问题,接下来就和各位读者一起来了解,给大家一个参考。
作为一种文学现象,尤其是具体的文学传播学现象,满蒙联姻文学传播已经自成体系地呈现在文学创作领域,成为文学发展的实绩。满蒙联姻文学传播的文学价值体现在诸多方面,其中最为主要的是对汉代以来文学创作上形成的“和亲”文学传统的承上与启下。
对传统和亲文学的继承发展;“和亲”一词首见于《左传·襄公二十三年》:“赵氏以源,屏之难怨栾氏,韩、赵方睦。中行氏以伐秦之役怨栾氏,而固与范氏和亲。”《左传》中提到的“和亲”是指晋国的中行氏与范氏两个贵族家庭联合对付栾氏所进行的修好活动,并没有姻亲关系。和亲作为从汉代延续到清代的重大历史史实,诸多和亲史实自然成为文学描写的对象,传统文学中的史传文学、诗词歌赋、小说、影视、戏剧都曾经对和亲予以描绘和传播。
对当代影视文学的素材支持;关于满蒙联姻的诸多文学作品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这些作品不仅对满蒙联姻进行文学传播,同时也成为现代影视剧创作的素材,个别人物或者事件成为影视剧创作的原型。众多根据人物传记和历史文献资料改变的电视剧作品的出现并流行就是影视艺术与文学结合的最好体现。关于满蒙联姻的文学作品涉及多个方面,爱情、亲情、社会关系等等,其本身所包含的思想价值满足改编的基本原则,实现满蒙文化与文学的有机融合。
民族礼仪习俗与文学融合。在满蒙联姻下形成这种婚姻礼俗不仅体现在联姻的蒙古额驸上,上行下效,这种习俗同时也影响了当时蒙古人。 其次,道德观念。满蒙联姻下道德观念的影响主要体现在贞节观念上,由于满族统治者推崇理学,沿袭明朝礼制,由此在满族内实行旌表贞节的制度。根据《八旗通志》记载:谕诸王室宗觉罗内,有孝友义顺及守节贞烈者,宗人府核实具奏,礼部题请旌表。 清廷发布上谕,命宗人府、八旗查核皇族宗室、觉罗及一般满族旗人夫故守节者,报礼部题请旌表。联姻公主、格格们对贞节观念的遵守,也影响了蒙古的王公贵族以至蒙古地区。
这种贞节道德意识潜移默化地影响了作家创作,在其作品体现出这种贞节观念,如徐柯的《清稗类钞》中关于蒙古贵孀不再嫁有如下记载:蒙古王公嫡庶之分颇严,夫死后,妇不得再嫁,此与古俗悬殊矣。盖匈奴之俗,父死,妻其后母,兄弟亡,亦收其妻。元人入主中原,其风不改。明时三娘子历配俺答三世,为时固未远也。至国朝,常以公主下嫁蒙古王公,意必朝廷丑其俗,强使改之也。
再次,丧葬习俗。蒙古传统丧葬习俗,主要是采取土葬的形式,这也主要体现在贵族之家。在明后期喇嘛教之黄教传入以后,蒙古贵族又实行火葬。根据法国人古伯察记述,富有的蒙古人“有时也让人相当隆重的焚烧其死者,将骨灰交于喇嘛置于小塔中。”前来旅行的外国人的记述更加确定了其火葬的丧葬形式。相对于蒙古地区的贫穷之家,多实行天葬、明葬,即将死者身体放在荒山或树林中,任由鸟兽吃掉。但是自从满蒙联姻实行以后,蒙古贵族之家又出现新的葬俗。
这主要是由于出嫁到蒙古地区的公主、格格采取棺椁尸葬,这也是由于清代入关以后受到汉族影响而汉化摒弃以前的火葬而实行棺椁尸葬。如嫁到科尔沁蒙古死于乾隆六年的纯禧公主、嫁科尔沁蒙古死于乾隆十九年的端柔公主等等,都是采取棺椁尸葬的形式。随着满蒙联姻,蒙古额驸的丧葬形式也发生了变化,至晚到乾隆中期以后,蒙古额驸方面已经实行汉族式的棺椁尸葬,如端柔公主的丈夫科尔沁郡王齐默特多尔济的埋葬形式便已经采取棺椁尸葬。
民族传统的文学弘扬;满蒙联姻在清朝不仅作为一种制度而存在,在联姻过程中所体现出来的缔结婚姻传统以及民族传统也成为其联姻的组成部分,可以看到,在众多传播满蒙联姻的文学作品中,不乏关于其民族传统的描写。满蒙联姻对于满族、蒙古族两个民族,甚至是汉族三个民族的经济、政治、以及文化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满蒙联姻将两个民族紧紧结合起来,又由于受到汉化的影响,满蒙在其民族传统包括礼俗、婚俗、丧俗等诸多的方面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这些影响体现在作家的文学创作中,随着联姻的深入以及影响扩大。
历史人物传记是在尊重历史真实的前提下,采用正史、野史相结合的形式将历史人物予以更加详细的撰述。满蒙联姻的文学传播作为立足于文学史实的文学传播活动促进了历史人物传记的盛行。
在满蒙联姻文学传播的影响下,新时期以来史学界和文学界有意无意地走到了一起,一些史学家和文学家跨学科地进行了大量的类似史传文学或历史文学的著作。以时间为序,全方位地对清朝各个年代的政治、经济、文化、艺术乃至饮食、礼仪等,作了全面详尽的解析。讲述一个逝去时代的缤纷史实,无论宏大抑或卑琐,全都清晰逼真地呈现在读者的视域中,深刻而不失生活趣味,轻松又携带着史料的真实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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