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医生吐槽鸿茅药酒被跨省抓捕
去年12月19日,曾获执业医师资格、身为广州一家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法人的谭秦东,在网上发了一篇帖子,称在老年人群体中热销的“鸿茅药酒”,实际上是酒剂类中药,成分中含有多种毒性中药材,并在标题上指鸿茅药酒是“毒药”。
2018年1月初,内蒙古凉城县*根据内蒙古鸿茅国药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员工有关该公司产品“鸿茅药酒”遭恶意抹黑的报警,千里赴广州,谭秦东在自家楼下被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凉城县警方带走,目前被羁押在凉城县看守所。
此事经媒体曝光后,引发轩然大波。4月15日,凉城警方发布通报称,对谭秦东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系因其行为“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并表示“目前案件已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医生因一篇网帖遭跨省抓捕引关注
原帖截图显示,截至目前,这篇网帖的阅读量显示为2117次。原帖中,谭秦东援引多地食药监部门的通报和此前的媒体公开报道,指出在老年人群体中热销的鸿茅药酒,存在夸大宣传、曾被责令停售的问题。
帖中称,鸿茅药酒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上的批准文号,显示它属于“酒剂类中药”,鸿茅药酒的配方成分中显示其有67种中药材,但“不乏何首乌、附子、乌药、半夏之类的常见的毒性中药材”。
帖文最后,谭秦东对鸿茅药酒在“适应症”一项中标注的,自称其对动脉硬化、冠心病、心肌梗塞、脑血栓、前列腺增生、脱发白发等症状适应的细节,提出自己的疑问:能够“治疗”这些“疾病”的结论是如何得来的?
事件曝光后,引发众多网友关注。包括谭秦东的家人在内,不少人提出疑问:警方抓人的根据和理由是什么?
《起诉意见书》认为企业损失140余万元
事发后,谭秦东的代理律师——广东舜华律师事务所律师胡定锋提供了一份凉城县*局就此事发来的《起诉意见书》。
《起诉意见书》显示,*局于去年12月接到内蒙古鸿茅国药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员工报案称,互联网上有多家公众号对“鸿茅药酒”进行恶意抹黑,甚至宣称其是“毒药”,传播虚假消息,误导广大读者和患者,导致多家经销商退货退款。市场经济损失难以估量,严重损害公司商业信誉。
经警方侦查查明:犯罪嫌疑人谭秦东在美篇APP发表《中国神酒“鸿毛药酒”,来自天堂的毒药》一文,并在微信群里连续转发10次左右,网站点击量2075次,其中,微信好友访问250次,微信群访问849次,朋友圈访问720次,同时,该文章被分享120次。
为查明鸿茅药酒因“毒药”网帖造成的损失,凉城县*局聘请丰镇兴丰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鉴定。据其《会计鉴定书》显示,鸿茅国药销售到海山医药和保康医药的两批鸿茅药酒价值分别为827712元和2983392元,因受到毁誉影响被退货造成的损失为1377155.79元。
此外,1月25日,凉城县人民检察院还发出《逮捕案件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要求警方调查是否存在其他因谭秦东所发文章而取消订单的情形。最后,警方的《起诉意见书》认为,谭秦东利用互联网公开捏造并散布虚假事实,造成鸿茅国药直接损失1425375.04元。
对于《起诉意见书》中提到的140余万元损失,胡定锋律师并不认可。他说,因为退货的真实性、退货行为与谭秦东所写文章之间的因果关系都有待考证,需要办案单位拿出有说服力的证据。
“鸿茅药酒”属于非处方药
鸿茅药酒由内蒙古鸿茅国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简称鸿茅国药)。据该公司官方网站介绍,鸿茅药酒始创于1739年,于1992年获得批准,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15020795,属于非处方(OTC)药、酒剂类中药。产品含有何首乌、人参、地黄、附子、半夏、豹骨等67味药材,适用于风寒湿痹、筋骨疼痛、脾胃虚寒、肾亏腰酸及妇女气虚血亏等病症。
针对谭秦东发帖被捕一事,鸿茅国药曾于1月12日通过其官方微信公号发文称,“网民谭秦东在互联网上发帖,公开损害鸿茅药酒声誉,造成不良影响。凉城县*局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将其刑事拘留”。
在鸿茅药酒的配方中,共有多达67 种中药材,猛地一看,人参、地黄、当归、川穹……似乎都是些常规的药材。但经专家提示,这里面竟然还有何首乌、附子、槟榔、半夏、苦杏仁这样的毒性药材,服用之后可能会对人体造成伤害。
今年2月份,陕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在“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2017年度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中,曾要求在该省范围内,停止播出包括“鸿茅药酒”在内的部分药品广告。
而早在2010年,包括“鸿茅药酒”在内的多个药品广告,曾被海南省食药监部门点名,称其“多次利用专家、患者为产品疗效作证明,擅自扩大药品功能主治和适应症范围,并含有不科学的表示药品功效的断言和保证行为,严重欺骗或误导消费者”。
稿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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