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uby 和 Objective-C 这两种语
Ruby 和 Objective-C 这两种语言看上去好像天南地北:一种是动态语言,另一种则是静态语言;一种是解释型语言,另一种是编译型语言;一种有简洁的语法,另一种则是有点冗长的语法。从优雅的角度来看,Ruby似乎更能给我们一种*的编程体验,所以很多人都放弃了Objective-C。
但这是一个不幸的笑话。Objective-C其实并不像别人认为的那样是件紧身衣,它和Ruby一样都受Smalltalk影响,它拥有很多Ruby开发者都喜爱的语言功能–动态方法查找、鸭子类型、开放的类和通常情况下高度可变的runtime等这些功能在Objective-C中同样存在,即使那些不出名的技术也是一样。Objective-C的这些功能都要归功于它的IDE和编译器,但也是因为它们才使你不能*地编写代码
但是等一下,怎么能说Objective-C是动态语言呢?难道它不是建立在C语言的基础上?
你可以在Objective-C代码中包含任何C或C++的代码,但这不意味着Objective-C仅限于C或C++代码。Objective-C中所有有意思的类操作和对象内省都是来自于一个叫Objective-C Runtime的东西。这个Objective-C Runtime可以和Ruby解释器相媲美。它包含了强大的元编程里所需要的所有重要特性。
其实C语言和Ruby一样是支持这些特性的,用property_getAttributes
或method_getImplementation
方法就能将selector对应到具体实现(一个selector处理一个方法),并判断这个对象能否对这个selector做出反应,再遍历子类树。在Objective-C的众多方法中,最重要的就是objc_msgSend
方法,是它推动了应用中的每次消息发送。
消息的传递
Smalltalk才是实至名归的第一种面向对象语言,它用“从一个对象发送信息给另一个对象”的新概念取代了“调用函数”的旧概念,对后面的语言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你可以在Ruby中通过这样写来实现消息的发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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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ceiver.the_message argument |
Objective-C的实现方式和Ruby的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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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ceiver theMessage:argument]; |
这些消息实现了鸭子类型的方式,也就是说关注的不是这个对象的类型或类本身,而是这个对象能否对一个消息做出反应。
发送消息真的是非常棒的事,但是只有当消息在传送数据时,它的价值才会被发挥地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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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ceiver.send( :the_message , argu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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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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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ceiver performSelector:@selector(theMessage:) withObject:argument]; |
正如Ruby中方法需要symbol支持一样,Objective-C中selector也需要string来支持。(在Objective-C中没有symbol。)这样就可以让你通过动态的方式使用一个方法。你甚至可以通过NSSelectorFromString
方法来使用string创建一个selector,并在一个对象里执行它。同样的,我们可以在Ruby中也可以创建一个string或symbol,并把传给Object#send
方法。
当然,无论是哪种语言,一旦你将一个消息发送给不能处理该消息的对象,那么默认情况下就会抛出一个异常,还会导致应用的崩溃。
当你想在调用一个方法前判断一下这个对象是否能够执行这个方法,你可以用Ruby中的respond_to?
方法来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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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 receiver.respond_to? :the_message
receiver.the_message argument
end |
Objective-C中也有差不多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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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 ([receiver respondsToSelector:@selector(theMessage:)]) {
[receiver theMessage:someThing];
} |
变得越来越动态
如果你想在一个不能修改的类(像系统类)中添加你想要的方法,那么Objective-C里的category一定不会让你失望 — 很像Ruby中的“开放类”。
举个例子,如果你想将Rails中的to_sentence
方法添加到NSArray
类中,我们只需要对NSArray
这个类进行扩展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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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rface NSArray (ToSentence) - (NSString *)toSentence; @end @implementation NSArray (ToSentence) - (NSString *)toSentence { if (self.count == 0) return @ "" ;
if (self.count == 1) return [self lastObject];
NSArray *allButLastObject = [self subarrayWithRange:NSMakeRange(0, self.count-1)];
NSString *result = [allButLastObject componentsJoinedByString:@ ", " ];
BOOL showComma = self.count > 2;
result = [result stringByAppendingFormat:@ "%@ and " , showComma ? @ "," : @ "" ];
result = [result stringByAppendingString:[self lastObject]];
return result;
} @end |
Category是在编译的时候将方法添加到程序中 — 让我们在runtime中动态捕捉它们怎么样?
有些消息可以嵌套数据,就像Rails的dynamic finders。Ruby通过对method_missing
和 respond_to
这两个方法的重写,先匹配模式,再将新方法的定义添加到这个对象中。
Objective-C中的流程是差不多,但我们不是重写doesNotRecognizeSelector:
方法(相当于Ruby中的method_missing
方法),而是在resolveClassMethod:
方法中捕捉Category添加的方法。假设我们有一个叫+findWhere:equals:
的类方法,它可以得到property的名称和值,那么通过正则表达式就可以很容易实现找到property的名字,并通过block来注册这个selec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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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OOL )resolveClassMethod:(SEL)sel {
NSString *selectorName = NSStringFromSelector(sel);
NSRegularExpression *regex = [NSRegularExpression regularExpressionWithPattern:@ "^findWhere(\\w+)Equals:$" options:0 error:nil];
NSTextCheckingResult *result = [regex firstMatchInString:selectorName options:0 range:NSMakeRange(0, selectorName.length)];
if (result) {
NSRange propertyNameRange = [result rangeAtIndex:1];
NSString *propertyName = [selectorName substringWithRange:propertyNameRange];
IMP implementation = imp_implementationWithBlock((id) ^(id self, id arg1) {
return [self findWhere:propertyName equals:arg1];
});
Class metaClass = object_getClass(self);
class_addMethod(metaClass, sel, implementation, "@@:@@" );
return YES;
}
return [super resolveClassMethod:sel];
} |
这个方法的优点就是我们不需要去重写respondsToSelector:
,因为每个在类中注册过的selector都会去调用这个方法。现在让我们调用[RGSong findWhereTitleEquals:@“Mercy”]
。当findWhereTitleEquals:
第一次被调用的时候,runtime并不知道这个方法,所以它会调用resolveClassMethod:
,这时我们就将findWhereTitleEquals:
这个方法动态添加进去,当第二次调用findWhereTitleEquals:
的时候,因为它已经被添加过了,所以就不会再调用resolveClassMethod:
了。
这里还有一些别的方法来实现捕捉动态方法。你可以通过重写resolveClassMethod:
和 resolveInstanceMethod:
方法(就像上面的一样),可以将消息传递给不同的对象或全权接管这个“调用”,并在消息传递之前,做你想这个消息要完成的任何事。这些方法都会导致运行成本的增加,特别在-forwardInvocation:
中会达到顶峰,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必须要实例化一个对象才能去执行它们。-forwardInvocation:
方法中默认调用doesNotRecognizeSelector
方法,这导致了应用的频繁异常或崩溃。
内省
动态方法决议并不只是像Ruby和Objective-C这样的语言的技术支持。你也可以通过在runtime中用一种有意思的方式去操作这些对象。
就像在Ruby中调用MyClass#instance_methods
一样,你可以在Objective-C中调用class_copyMethodList([MyClass class], &numberOfMethods)
来得到一个对象中方法的列表。你还可以通过class_copyPropertyList
方法得到一个类中property的列表,它能在你的模型中实现不可思议的内省。比如在这个Rap Genius
应用中,我们用这个功能来将JSON中的字典映射到本地对象上。
(如果你非常喜欢Ruby中的mixin,那么Objective-C强大的动态支持也能能实现同样的效果。 Vladimir Mitrovic有一个叫Objective-Mixin
的库,它能在runtime时将一个类中的实现复制到另一个类中。)
现学现用
所有的动态工具都可以用来创建像Core Data这样的东西,Core Data是一个有点像ActiveRecord的持久化对象图。在Core Data中,relationship是“有缺陷的”,也就是说他们只有在被别的对象访问时,才会被加载。每个property的accessor和mutator在runtime中都被重写(使用的就是我们上面提到的动态方法决议)。如果我们访问了一个还没有被加载的对象时,框架就会从持久性储存中动态加载这个对象并将它返回。它保持了内存的低利用率,避免了在任何一个物体被获取时,实体对象图表都要被加载到内存中这样情况的发生。
当Core Data实体中的mutator被调用时,系统会将那个对象标记为需要清理,不需要去重写每个property的getter和setter。
这就是元程序,羡慕吧!
什么是编译器?
很明显,Objective-C和Ruby并不是同一种语言,目前为止最大的不同就是Objective-C是一种编译型语言。
这就是这些技术中最需要注意的地方。在编译时,编译器会先确定你应用使用的每个selector是不是都在应用中。如果你处理的这个对象有类型信息,那么编译器也会检查确保这个selector在头文件有声明过,这样做就是为了防止在对象中调用未声明的selector。有些方法可以绕过这些讨厌的限制,包括关闭相关的编译警告。这里就是实践元程序化的Objective-C最好的练习。
你可以通过将selector的类型储存为不知道的类型或id
来从对象中删除这些类型信息。因为编译器不认识这个类型,所以它只能假设你的程序可以接受发给它的任何消息(假设这些消息在应用中的其他地方被声明了,并且相关的编译标识已经打开)。
善意的忠告:如果我们关掉编译器标识和把对象保存成id
类型,那么将会非常危险的事!其实Objective-C中最好的东西之一就是编译器(是的,比元程序还要好)。类型检查保证了我们更快的写和重构代码,也是我们在编程时少犯错误。因为没有人会关掉那些警告,所以你很难去分享你那些id
类型的代码。大部分Objective-C开发者还是更愿意使用更强的类型而不是元程序。
事实证明Objective-C更受束缚–但因为编译器能提高更多的安全性和速度,所以我们只能选择这样并承担后果。
事实再次告诉我们,这些语言都是差不多的,Ruby开发者应该享受Objective-C,即使那些中括号让我们望而却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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