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唐朝的“不良人”组织和明朝“锦衣卫”哪个更厉害?
趣历史小编知道读者都很感兴趣唐朝的故事,今天给大家带来了相关内容,和大家一起分享。
我们先了解一下唐朝“不良人”组织,一种说法认为这是唐朝侦缉捉拿罪犯的司法组织,是由一些有劣迹、有前科的人组成。
即朝廷用一些罪行较轻的人充当差役,这些有犯罪行为的人,对罪犯有更深的了解,朝廷利用的就是“恶人自有恶人磨”的办法。
有关不良人组织的史料只有零星记载,我觉得这和它的组织性质有关,毕竟不良人组织成员并非良善之辈,上不了台面,只是一种以暴制暴的神秘组织。
这些不良人组织中的成员,分为天罡三十六校尉,如果有案件发生,他们就会迅速加入到办案中,帮助官府破案,缉拿罪犯。
大家还记得前些年美国电视剧《加里森敢死队》吗?
敢死队中的成员都是一些有犯罪前科的罪犯,二战时,这些罪犯有了用武之地,盟军利用他们敢打敢拼来完成特殊的任务。
唐朝不良人组织和《加里森敢死队》性质是一样的。
明朝“锦衣卫”是朱元璋在洪武十五年成立的一种“特务”组织。其职责就是负责皇帝的安全保卫工作,包括日常、出行、祭祀等方面工作。
可以把锦衣卫看作是皇帝的贴身侍卫组织,直接受皇帝的领导,是皇帝的脸面,所以锦衣卫的权力很大,待遇也很高。
这从他们的服饰和佩戴可窥一斑,锦衣卫个个身穿飞鱼服,腰佩绣春刀,甚至锦衣卫的最高指挥官可以穿蟒服,这是仅次于龙袍的服饰。
锦衣卫的发展和清朝雍正的“粘杆处”差不多。雍正的“粘杆处”最早只是为了夏天驱赶知了,这些知了的鸣叫声太吵人了。
到后来发展成了雍正的私人武装——“血滴子”,“血滴子”的成员只向雍正负责。
朱元璋成立锦衣卫的初衷也只是为了自己的安全,由于锦衣卫权力无限大,以至于造成了许多冤假错案,且超范围执法。
到了洪武二十年,鉴于锦衣卫无法无天,劣迹昭彰的行为,朱元璋取缔了锦衣卫。锦衣卫的所有权力移交三法司(刑部、大理寺、督察院)。
朱元璋死后,他的儿子朱棣篡夺了侄子朱允炆的*,为了镇压反对他的政敌,朱棣又恢复了锦衣卫组织,除了以上的职责外,又赋予了锦衣卫可以参加军事行动,比如刺探敌人的情报等工作。
此后该组织一直持续到明末清初才消亡,如此算来,锦衣卫组织延续了200多年的历史。
综上所述,明朝的锦衣卫要比唐朝的不良人组织权力大许多,锦衣卫可以看作是皇帝的走狗,直接对皇帝负责。
不良人组织只是官府办案的一种补充,其的权利不能和锦衣同日而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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