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基础练习2(构造方法)
1.以下关于面向对象概念的描述中,不正确的一项是()
a.在构造方法中,this()只能出现在构造方法第一行位置
b.在构造方法中,super()只能出现在构造方法第一行位置
c.this()和super()可以同时出现在同一个构造方法中,this()指代调用本类中其他构造方法,super()指代调用父类构造方法
d.this()和super()不能同时出现在同一个构造方法中,否则编译器会报错
答案:c
解析:this()和super()不能同时出现在一个构造函数里面,因为this()和super()会争抢第一行的位置,并且都必须放在第一行位置,所以在同一个构造函数里面不能同时出现shit()和super(),否则编译器也不会通过
2.以下程序的输出结果是:()
class super { public super() { system.out.println("super "); } } public class sub extends super{ public sub() { system.out.println("sub");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super fc = new super(); sub cc = new sub(); } }
a.super b.super c.sub d.super
super sub super sub
sub sub
答案:a
解析:子类继承父类,先构造父类构造方法,再构造自己的构造方法,子类构造方法中默认有super(),且位于第一行
每日笔记:
构造方法和成员方法的区别:
1) 业务方面:
构造器: 是描述"对象创建"过程, 如: 创建一个student
方法: 是描述对象的行为, 对象的功能, 如: 学生学习 study()
2) 语法层面:
构造器: 构造器名字与类名一致, 不能定义返回值
方法: 名字一般与类名不同, 一定声明返回值c
3) 使用:
构造器是使用 new 调用构造器. 如: new student()
方法则是使用对象的引用调用. 如:stu.study()
方法签名=方法名+参数类型列表,java同一个类中不能存在相同方法签名的方法
4)默认构造器:java类一定有构造器
当使用new 关键字时,jvm必定调用构造方法创建对象
如果类没有声明任何构造器,javac自动提供一个无参默认,而如果你自己建了一个有参的构造方法,那么就不会再提供默认的无参构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