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侠女施剑翘三枪毙命军阀孙传芳
北洋军阀时期有个东南五省联军总司令孙传芳,他表面笑容可掬,处事却果决凶猛,人称“笑虎将军”。孙传芳,山东历城人,生于1885年,自幼丧父。因天资聪明,赶上民国初期的军阀混战,孙传芳看准时机投靠了称雄一方的“儒帅”吴佩孚,几年时间官做到江南“五省联帅”。北伐战争成功后孙传芳失去了南方五省的地盘,一夜间成丧家之犬,曾一度投靠到张作霖的帐下,后张作霖于沈阳皇姑屯被炸死以后,再没了孙传芳的容身之地,只好到天津当起了寓公。孙传芳到天津做起寓公以后,自知自己当年杀人如麻罪孽深重,终日参禅礼佛,每周三、周六下午还要到居士林和众居士一起诵经说法。
民国初期,孙中山、袁世凯倡导,都说要当人民公仆。而孙传芳看了报纸几乎笑破肚皮,说:“现在做官的自称是人民公仆,欺世谎言以此为最无耻。什么是公仆?公仆就是仆人。凡是仆人没一个好东西,不是赚主人的钱,就是勾搭主人的姨太太,心狠手辣的做梦都想把主人连骨头带皮吞进肚里。我才不当公仆呢,要当就当人民的父母官。天下父母,哪有不爱子女的?爱民如爱子才是,那才能真正为人民谋福利、做好事!”
施剑翘其人
施剑翘何许人?为什么要刺杀孙传芳呢?原来,施剑翘原名施谷兰,是北洋宿将施从滨的长女。1925年北洋军队间为争夺地盘发生混战,时任山东军务帮办的施从滨中将,在率部与北犯的孙传芳五省联军交战时,因孤军深入,在皖北固镇兵败被俘。由于孙、施彼此早有结怨,孙传芳遂不顾交战双方不杀俘获的敌方高级将领的惯例,下令用铁丝将施从滨缚至蚌埠车站,枭首示众,暴尸街头。就这样,孙传芳一道轻率的格杀令,为自己种下了祸根。
当时施剑翘已20岁,闻讯痛入肺腑,决心为父报仇。由于仇人拥有重兵,*强大,就求助于儿时曾寄住她家的堂兄施忠诚。不料,他被升为烟台警备司令后,只图个人享乐,遗忘了往日的恩情和诺言。
1928年,施剑翘随母亲移居天津。农历九月十七日,是其父亲遇难三周年忌日,在屋里大哭不止。被当时借住在她家的同乡同姓人施靖公听到,他是阎锡山的中校参谋。他说,他曾受过她父亲的培植,对她很表同情,如愿以身相许,他决心为其父报仇。施剑翘报仇心切,觉得机会难得,就决然冲破了同姓不婚的藩篱,同他结了婚,迁居太原。不料他也是随着自己官运亨通,越来越贪生怕死,最后也自食其言。岁月流水,顷忽十年过去,父仇仍难得报,失望和悲愤中,施剑翘写了一首诗:“一再牺牲为父仇,年年不报使人愁;痴心原望求人助,结果仍须自出头。”
刺杀孙传芳
1935年,施剑翘得知孙传芳兵败*寓居天津,毅然只身离开太原回到天津,伺机报仇。当得知孙传芳是天津佛教居士林的居士,孙还是该林的理事长。她就化名“董慧”,经一位姓张的女居士介绍入了林。此后,就通过各种途径了解孙的身貌、口音、汽车号和活动规律,知道他每周三、六必到居士林听经,随即做了刺杀他的具体安排。让弟弟将母亲接到了南京。买来油印机,写印出《告国人书》等传单的遗嘱。
11月13日,是施剑翘预定下手的日子,但一早就阴雨绵绵,直到午饭后还未停止。她估计孙传芳可能不去听经了,便空手前往观察,果然未见孙到来。后来正与别人谈话时,忽然见孙身披黑海青走进佛堂入座。施剑翘租了一辆小汽车赶回家,取出手枪、传单等物,返回居士林。
少坐片刻,心神稍定,见孙传芳的座位距其很远,便向看堂人说:“我的座位离火炉太近,烤得难受,前面有些空位,可不可以往前挪一下?”得到许可后,她缓步走向孙传芳座后,掏出手枪,对准他的左耳开了一枪,紧接着又向他后脑和背后各开一枪,孙传芳应声倒在太师椅的扶手上。
此时,她高声喊道:“我叫施剑翘,为报杀父之仇,打死孙传芳,详细情况都在这传单上写明。一人做事一人当,绝不牵连任何人,你们可以带着我到警察局去自首。”说完便将手中的油印传单扔散出去。上面写道:“父仇不敢片时忘,更痛萱堂两鬓霜,纵怕重伤慈母意,时机不许再延长。不堪回首十年前,物自依然景自迁。常到林中非拜佛,剑翘求死不求仙。详细情形,请看我的告国人书;大仇已报,我即向法院自首;血溅佛堂,惊骇各位,谨以至诚向居士林及各位先生表示歉意。”
此事一出,平津轰动,当日报纸纷纷发出“号外”,随后沪宁各报也刊出了这条“血溅佛堂”的特大消息。第二天,各报除纷纷报道了孙传芳被刺的重大新闻,还刊登了女刺客施剑翘事先拟好的《告国人书》。
施剑翘自首后,被解送到天津地方法院检察处关押,后又羁押于天津“西头看守所”。地方检察处于1935年11月16日开始了侦讯工作,在侦讯中施剑翘不讳事实,直陈杀人经过和原因,慷慨激昂,方寸不乱,所言震人心魂,举座皆惊。与此同时,孙传芳长子孙家震向法院起诉,要求严惩凶手。但当时多数人出于对孙传芳的憎恨,特别是对施剑翘的“十年报仇”的坚毅精神的感佩,纷纷声援支持她。为此,河北省高等法院只对施剑翘判了7年有期徒刑。
不久,因冯玉祥、李烈钧、张继等人出面干预,1936年10月15日,国民*宣告特赦施剑翘:
“施剑翘因其父施从滨曩年为孙传芳所惨害,痛切父仇,乘机行刺,并即时坦然自陈,听候惩处,论其杀人行为固属触犯刑法,而以一女子发于孝思,奋身不顾,其志可哀,其情尤可原,现据各学校各民众团体纷请特赦,所有该施剑翘原判徒刑,拟请依法免其执行等语。兹依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第六十八条之规定,宣告将原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之施剑翘特予赦免,以示矜恤。”
这样,施剑翘在经历了344天的囹圄生涯后,获得了*。
施剑翘获胜深层的原因是当时的政治舆论环境。当时的舆论环境对孙传芳作出了不利评价,作为一个政治上不正确的军阀,对孙传芳的复仇就获得了正当性。与对孙传芳的评价跌入谷底对应,施剑翘的声誉日增,“奇女子”、“侠女”、“烈女”等称号便一直伴随着她的故事流传下来。施剑翘获释后,投入了抗日民族运动。全国解放后,她被选为北京市政协委员,1979年逝世,终年73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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