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皇帝的“罪己诏”到底是做什么用的?都有那些内容?
在古代,每当爆发*或发生水旱、地震等自然灾害时,朝野常常会找出一两个大奸巨恶来,并把政治黑暗、民不聊生、王朝倾覆的屎盆子都扣在他们头上。然而有些事情显然是皇帝的错,需要皇帝本人出面认错才行。但至高无上、乾纲独断的皇帝们从来不愿亲口认错,而是以诏书的形式间接认错。皇帝们的检讨书,又叫“罪己诏”。
皇帝不到万不得已,不下罪己诏。最常见的情况是“水旱累见,地震屡闻”“冬雷春雪,陨石雨土”等自然灾害的出现。汉明帝因为日食下诏罪己;汉安帝因为大饥荒导致人吃人而下诏罪己;咸丰因为四川大地震和黄河决口,在登基的第二年就下诏罪己,说自己“薄德”。客观地说,这些灾难的发生,并不是皇帝的错。可谁让他们喜欢借超常规的力量来装神弄鬼,给自己的统治涂脂抹粉呢?既然借了光,就要为超常规力量带来的灾难担责任。
皇帝下罪己诏的第二种情形是政局危急,王朝到了生死存亡的关头。皇帝都可能做不成了,这时候还有什么颜面需要顾及的呢?于是,穷途末路的皇帝也“勇于”自我批评了。
安史之乱爆发后,唐玄宗狼狈逃往四川,途中落魄到和山野村夫同吃同住。有一位草民郭从谨就勇敢地说了一席大实话:“皇上昏昧,不听忠言,视反贼如宝贝,近臣阿谀,用假话讨得皇上欢心,今日之祸,完全是您自食苦果。假如不是糟到这种地步,草民哪能面圣,哪能和皇上对话呀!”唐玄宗无法辩驳,不得不承认:“此朕之不明,悔无所及!”他的曾孙唐德宗,因为天下割据、长安失守,被叛军一路追杀到奉天,从皇帝沦落成一个县令。无路可退了,唐德宗颁下《罪己大赦诏》。这份罪己诏不仅是自我批评,简直是自我痛骂,说天下大乱,“万品失序,九庙震惊,上累于祖宗,下负于蒸庶”,他自己“痛心靦面”,深刻反省,觉得“罪实在予”,都是自己的错。骂完自己后,唐德宗承诺要革新政治,“将弘远图,必布新令”。这份罪己诏振奋了军心,唐德宗最终扭转了颓势。
明朝崇祯皇帝似乎是历史上下罪己诏最多的皇帝,隔两三年就涕泪交下地痛骂自己一顿,就连最后国破家亡他不得已上吊殉国的时候,身上还藏着最后一封罪己诏。其中一句“任贼分裂朕尸,勿死伤百姓一人”,就赚得了不少同情分。不过从结果来看,崇祯颁布的那么多的罪己诏,都没起到多大功效。这也是所有罪己诏的通病:效果不大。这和皇帝们“罪己”的态度有关。
崇祯十年,天下大旱,崇祯也下了一道罪己诏。这诏书根本不是在自责,简直是在痛斥文武大臣:“出仕专为身谋,官居有同贸易。催钱粮先比火耗,完正额又欲羡余。阿堵违心,则敲朴任意;囊橐既富,则奸愚可容。”接着,他分门别类,把地方督抚、勋臣贵戚、乡宦士绅、不肖官吏、积恶衙蠹等挨个骂了个遍,得出一结论:民不聊生,不是我皇帝做得不好,而是你们没贯彻落实好我的英明决策。崇祯至死都是这样的态度,遗诏还认为“诸臣误我”,说什么“朕非亡国之君,臣皆亡国之臣”。如此自负的人,哪能真正认错改正呢?
自古君王不认错,他们都是自负的人。可往深了说,天下的事很多是君主专制政体造成的,不是皇帝个人的对错决定的。如果只是由皇帝出面认个错道个歉,却不反思整个君主专制*,根据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改革,结果只能是治标不治本。罪己诏往往只有空话,没有实际行动,或者问题揭露出来了,但改不了。光绪就在1901年的罪己诏中承认“卧薪尝胆,徒托空言;理财自强,几成习套”。一个又一个朝代在哪里跌倒,又在哪里重新跌倒,重复同样的道路。古代政治也就陷入类似的低水平循环。
罪己诏不仅不会反思君主专制*,从本质上讲还会强化这个问题之源。它“小骂大帮忙”,用一份检讨书洗清皇帝的污点,还给皇帝加上了知错能改的光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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