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未婚同居,要明白3件事!
现如今,两个人谈恋爱,同居的情侣越来越多,大家也都习以为常。既然两个人选择未婚同居,也就说明两个人走到了“试婚”阶段,那么,试婚阶段的未婚同居,到底有什么好处呢?
一、两个人未婚同居,要明白3件事!
1、未婚同居的情侣,大多底牌是分手
那些选择未婚同居的情侣,大多手里的最后底牌不是结婚,而是分手。一旦腻了,累了,或者认定对方不合适,立马就结束这段感情。
于是,很多未婚同居的情侣,没结婚就缘尽,同时,也导致了很多渣男渣女的出现,因为,有的人同居不是和你结婚,而是和你玩玩,从头到尾只是你一厢情愿,谁认真,谁就是最后受伤最深的人。
这样看来,你还觉得未婚同居好处多吗?当然,我也不是反对未婚同居,而是想说,未婚同居不靠谱的因素太多。
2、未婚同居,必须以“结婚”为目的
两个人都没准备好要结婚,还是别未婚同居。要知道,不是以结婚为目的的同居,往往分手的可能性更大,特别是一些高校女孩,你可以未婚同居,但千万别未婚先孕,未婚先孕,就是对自己的不负责。除此以外,你还要明白,两个人即便“同居”相处融洽,也不一定就有好婚姻,虽然人们常说爱情是婚姻的基础,但真正维持长久的婚姻,也不全是爱情。
3、未婚同居,最好门当户对
婚姻,是两家人的事,同居只是两个人觉得合适,但两家人合不合适就是未知了,而且,现在结婚都讲究门当户对,如果双方家庭差距太大,也很难走到最后。比如,你是农村的,条件一般,家里还有两个弟弟正在上大学,男友是城里的,独生子,虽然你们同居了,也很相爱,但是父母那边可不是由着你们乱来的。
尤其是男方的父母,很可能会把当你成无底洞,伏弟魔,他们会以过来人的身份,劝说自己的儿子与你分手,到时候,你谈的男友,是否可以为了你和父母作对,甚至放弃一切?这是很现实的问题!
上面这3点,希望未婚同居的情侣能想明白,记住,未婚同居,能快速结婚,也能快速分手,其中,找对人很关键,千万别无所谓。最后,我也祝愿每一位未婚同居的情侣,都能牵手到婚姻,幸福一辈子。
二、受到委屈怎么办?
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我们总是会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常常会感到委屈,即使不是自己的错,但也会让我们难过,那么如果我们受到委屈怎么办,是坚强的面对,还是选择哭泣。
1、受到委屈,不要一味的责备,首先要确定是不是自己错了。如果自己真的错了被别人呵斥没什么,没人可以不犯错。
2、如果自己真的被冤枉了,也不要太难过,在心中要给自己安慰:清者自清,事实会证明一切的。
3、找个知心朋友,谈谈心,告诉自己的委屈,什么事都一样,说出来以后就好了。
4、或者找个没有人的地方,痛哭一场就好了,挑选一个可以挑露秘密的人还是不容易的,所以哭一场是个不错的选择。
5、千万不要对自己失望,不要对自己没信心,这世界上只有你自己才最了解自己,纵然是世界都放弃了你,你也不要放弃自己。
三、猥亵的意思是什么
猥亵的意思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实施的淫秽行为。如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对未成熟少年的性骚扰,即使在对象不明了意图和没有违抗乃至顺从的情况下,也可视为猥亵。猥亵行为的判断同社会习俗关系很大。性行为的道德标准与可以暴露的程度,由不同社会的性文化主流决定。
广义的猥亵包括除强奸、乱伦外所有妨害社会风化的色欲行为,如鸡奸、兽奸、当众手淫、散布淫秽书刊等。狭义的猥亵包括公开暴露生殖器官,强制在对方性感区进行抠摸、搂抱、吸吮、舌舐等行为。猥亵行为严重危害被害人身心健康、败坏社会风气。
许多国家根据猥亵手段、猥亵对象、猥亵犯的身份或与被害人的特定关系、猥亵方式等特点规定了不同种类的猥亵罪,主要有强制猥亵罪(采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实施)、准强制猥亵罪(特指以非强制手段对儿童实施)、乘机猥亵罪(乘被害人生病、醉酒、熟睡、心神恍惚时实施)、公然猥亵罪(在公开场合实施,如夫妇当众性交)、利用权势猥亵罪(利用职权、监护权等实施)。
1997年修订的刑法典从原流氓罪中分解出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开设立猥亵罪的先例。在新的刑事法律调整过程中,猥亵罪将会得到不断完善,它与原流氓罪的主要区别是:侵犯的客体是健全的性的风俗和秩序而非社会公共秩序,犯罪对象一般特定,主观上具有寻求刺激、兴奋,满足性欲的目的而非寻求其他精神刺激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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