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B 变量的声明及作用域
程序员文章站
2022-05-17 21: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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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变量的声明
一般来说,变量必须先声明后使用。即告诉编译器在程序中使用了哪些变量,及为变量开辟多大的内存空间。
声明变量有两种方式:隐式声明、显式声明。
1隐式声明:vb的变量可以不经声明直接使用(但不易检查错误,不建议使用)
2显式声明:用声明语句创建变量。格式为:declare 变量名 as 类型
强制显式声明变量:
为了避免写错变量名引起的麻烦,可在类模块、窗体模块或标准模块的声明段中加入语句Option Explicit,VB将自动检查程序中是否有未定义的变量,若有将显示错误信息。
声明语句有以下四种格式:
1、Dim<变量名>[As<数据类型>]
用于在标准模块(Module)、窗体模块(Form)或过程(Procedure)中定义变量或数组。
用Dim语句在窗体的过程中声明的变量称为局部变量,其作用域仅局限在本过程内部,过程一旦执行完毕,其值也就消失了。
2、Private<变量名>[As<数据类型>]
用于声明模块变量。
如果要在一个窗体模块的所有过程*享同一个变量,则应在这个窗体模块的声明段用Private语句进行声明。这种变量称为模块级变量,其作用域为整个窗体模块。
3、Public<变量名>[As<数据类型> ]
用于在标准模块中定义全局变量或数组。
如果在标准模块的声明段中用Public关键字来声明模块级变量,那么这个变量的作用域是整个工程,即它会在整个工程的所有模块中有效,这种变量称为全局变量(或公用变量)
4、static<变量名>[As<数据类型>
用于声明静态变量。
如果希望在过程结束之后,还能继续保持过程中局部变量的值,就应该用static关键字将这个变量声明为静态变量。这样,即使过程结束,该静态变量的值也仍然保留着。
二、变量的作用域
变量的作用域指的是变量的有效范围。VB中变量可以分为3类:
1、局部(Local)变量:用dim、static声明,作用域为过程。
2、模块(Module)变量:用dim、private声明,作用域为窗体模块或标准模块。
3、全局(Public)变量:用public、globla声明,作用域为整个应用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