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S优先级
总结排序:!important > 行内样式 > ID选择器 > 类选择器 > 标签 > 通配符 > 继承 > 浏览器默认属性
选择器的特殊性值(Specificity)表述为4个部分,用0,0,0,0表示
ID选择器的特殊性值,加0,1,0,0。
类选择器、属性选择器或伪类,加0,0,1,0。
元素和伪元素,加0,0,0,1。
通配选择器*对特殊性没有贡献,即0,0,0,0。
最后比较特殊的一个标志!important(权重),它没有特殊性值,但它的优先级是最高的,为了方便记忆,可以认为它的特殊性值为1,0,0,0,0。
{数位之间没有进制 比如说: 0,0,0,5 + 0,0,0,5 =0,0,0,10 而不是 0,0, 1, 0}
例如:以下规则中选择器的特殊性分别是:
1a{color: yellow;}/*特殊性值:0,0,0,1*/
2div a{color: green;}/*特殊性值:0,0,0,2*/
3.demo a{color: black;}/*特殊性值:0,0,1,1*/
4.demo input[type="text"]{color: blue;}/*特殊性值:0,0,2,1*/
5.demo *[type="text"]{color: grey;}/*特殊性值:0,0,2,0*/
6#demo a{color: orange;}/*特殊性值:0,1,0,1*/
7div#demo a{color: red;}/*特殊性值:0,1,0,2*/
层叠
假如Specificity相同的两条规则应用到同一个元素会怎样?
css会先查看规则的权重(!important),加了权重的优先级最高,当权重相同的时候,会比较Specificity,当Specificity也一样的时候,css规则会按顺序排序,后声明的规则优先级高
LVHA
伪类的Specificity是0,0,1,0,4个伪类的Specificity相同,那么后面声明的规则优先级高。
当鼠标滑过a链接时,满足:link和:hover两个伪类,要改变a标签的颜色,就必须将:hover伪类在:link伪类后面声明;
同理,当鼠标点击**a链接时,同时满足:link、:hover、:active三种状态,要显示a标签**时的样式(:active),必须将:active声明放到:link和:hover之后。
因此得出LVHA这个顺序。这个顺序能不能变?可以,但也只有:link和:visited可以交换位置,因为一个链接要么访问过要么没访问过,不可能同时满足,也就不存在覆盖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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