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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s基础

程序员文章站 2022-05-10 11:5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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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样式的创建(内部样式 外部样式 内联样式)

1、内部样式
<style type="text/css">
    /*css语句*/
</style>
2、外部样式

方法一:外部样式表的创建:

<link rel="stylesheet" type="text/css" href="目标文件的路径及文件名全称" />

说明:
使用link元素导入外部样式表时,需将该元素写在文档头部,即与之间。
rel(relation):用于定义文档关联,表示关联样式表;
type:定义文档类型;
方法二:外部样式表的导入

<style type="text/css">
	@import url(目标文件的路径及文件名全称);
</style>

注:@和import之间没有空格 url和小括号之间也没有空格;必须结尾以分号结束;

3、内联样式 (行间样式,行内样式,嵌入式样式)

语法:<标签 style=“属性:属性值;属性:属性值;”></标签>

二、两种引入外部样式表的区别

  差别1:本质的差别:link属于XHTML标签,而@import完全是CSS提供的一种方式。

  差别2:加载顺序的差别:当一个页面被加载的时候(就是被浏览者浏览的时候),link引用的CSS会同时被加载,而@import引用的CSS会等到页面全部被下载完再被加载。所以有时候浏览@import加载CSS的页面时开始会没有样式(就是闪烁),网速慢的时候还挺明显。

  差别3:兼容性的差别:@import是CSS2.1提出的,所以老的浏览器不支持,@import只有在IE5以上的才能识别,而link标签无此问题。

  差别4:使用dom(document object model文档对象模型 )控制样式时的差别:当使用javascript控制dom去改变样式的时候,只能使用link标签,因为@import不是dom可以控制的.

三、样式表的优先级

  1、内联样式表的优先级别最高
  2、内部样式表与外部样式表的优先级和书写的顺序有关,后书写的优先级别高。

四、CSS选择符(选择器)

常用的选择符有十种左右:
    类型选择符,id选择符,class选择符,通配符,群组选择符、包含选择符,伪类选择符(CSS中已经定义好的选择器,不能随便取名),伪对象选择符(设置在对象后发生的内容。用来和content属性一起使用 )

1、 元素选择符/类型选择符(element选择器 )

语法:元素名称{属性:属性值;}
说明:
 a)元素选择符就是以文档语言对象类型作为选择符,即使用结构中元素名称作为选择符。例如body、div、p,img,em,strong,span…等。
 b)所有的页面元素都可以作为选择符;
用法:
 1)如果想改变某个元素得默认样式时,可以使用类型选择符;
 (如:改变一个div、p、h1样式)
 2) 当统一文档某个元素的显示效果时,可以使用类型选择符
 (如:改变文档所有p段落样式)

2、 id选择器

语法:#id名{属性:属性值;}
说明:
A)当我们使用id选择符时,应该为每个元素定义一个id属性

如:<div id="div1"></div>

B)id选择符的语法格式是“#”加上自定义的id名

如:#box{width:300px; height:300px;}

C) 起名时要取英文名,不能用关键字(所有的标记和属性都是关键字)
如:head标记
D)一个id名称只能对应文档中一个具体的元素对象,因为id只能定义页面中某一个唯一的元素对象。
E) 最大的用处:创建网页的外围结构。

3、class选择器

语法:.class名{属性:属性值;}
说明:
A)当我们使用class选择符时,应先为每个元素定义一个类名称
B)class选择符的语法格式是:如

:<div class="top"></div>"

用法:class选择符更适合定义一类样式;

4、*通配符

语法:* {属性:属性值;}
说明:通配选择符的写法是“*”,其含义就是所有元素。
用法:常用来重置样式。

5、群组选择器

语法:选择符1,选择符2,选择符3{属性:属性值;}
说明:当有多个选择符应用相同的样式时,可以将选择符用“,”分隔的方式,合并为一组。

6、 包含选择器

语法:选择符1 选择符2{属性:属性值;}
说明:选择符1和选择符2用空格隔开,含义就是选择符1中包含的所有选择符2;
用法:当我的元素存在父级元素的时候,我要改变自己本身的样式,可以不另加选择符,直接用包含选择器的方式解决。

7、 伪类选择器(伪类选择符)

语法 :
 a:link{属性:属性值;}超链接的初始状态;
 
 a:visited{属性:属性值;}超链接被访问后的状态;
 
 a:hover{属性:属性值;}鼠标悬停,即鼠标划过超链接时的状态;
 
 a:active{属性:属性值;}超链接被**时的状态,即鼠标按下时超链接的状态;
 
要让他们遵守一个爱恨原则LoVe/HAte,也就是Link–visited–hover–active。
说明:
 A)当这4个超链接伪类选择符联合使用时,应注意他们的顺序,正常顺序为:
 a:link,a:visited,a:hover,a:active,错误的顺序有时会使超链接的样式失效;
 B)为了简化代码,可以把伪类选择符中相同的声明提出来放在a选择符中;
 例如:a{color:red;} a:hover{color:green;} 表示超链接的三种状态都相同,只有鼠标划过变颜色。

五、CSS选择符的权重

css中用四位数字表示权重,权重的表达方式如:0,0,0,0

类型选择符的权重为0001

class选择符的权重为0010

id选择符的权重为0100

子选择符的权重为0000

属性选择符的权重为0010

伪类选择符的权重为0010

伪元素选择符的权重为0010

包含选择符的权重:为包含选择符的权重之和

内联样式的权重为1000

继承样式的权重为0000
注:

  • 当不同选择符的样式设置有冲突的时候,高权重选择 符的样式会覆盖低权重选
    择符的样式。
  • 相同权重的选择符,样式遵循就近原则:哪个选择符最后定义,就采用哪个选
    择符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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