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程序员文章站本站旨在为大家提供分享程序员计算机编程知识!
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  生活百科

宋朝除了继承《唐律》的五刑外,还增加了哪些刑罚?

程序员文章站 2022-04-03 14:21:16
今天趣历史小编为大家带来了一篇关于宋朝的刑罚的文章,欢迎阅读哦~古代人犯罪后一样会被抓,但是面临的刑罚可能就要比现在的残酷很多倍了。这次就为大家介绍下宋朝的刑罚到底是有多么的恐怖,其实宋朝相对... [详细]...

  今天趣历史小编为大家带来了一篇关于宋朝的刑罚的文章,欢迎阅读哦~

  古代人犯罪后一样会被抓,但是面临的刑罚可能就要比现在的残酷很多倍了。这次就为大家介绍下宋朝的刑罚到底是有多么的恐怖,其实宋朝相对来说还算是比较开明,但是对于犯事的人也是一点都不讲情面,如果是犯了重罪下场肯定是生不如死的。下面就为大家介绍其中几个刑罚,在水浒传里也有被提到过,有的正面描写有的则是侧面,总之都是很恐怖就对了。

宋朝除了继承《唐律》的五刑外,还增加了哪些刑罚?

  宋初刑罚,基本继承《唐律》的“答、杖、徒、流、死’’五刑。但后来广增酷刑。

  凌迟

  凌迟最早出现于南北朝,也就是剐刑,把囚犯的肉一块块地慢慢割去,让人在极端惨痛中慢慢死去。《水浒传》第二十七回的“杀嫂案”中,国家最高法院“省院”对王婆的处决便是“凌迟”,小说对此刑作了具体描述:“便把这婆子推上木驴,四道长钉,三条绑索……推出长街,两声破鼓响,一棒碎锣鸣,犯由前引,混棍后催,两把尖刀举,一朵纸花摇,带去东平府市心里吃了一剐”。

  北宋虽无明文规定,但在实际中经常使用这一酷刑,到了南宋,“凌迟”正式登上国家法典,《宋史·刑法志》还作了具体的解释:“凌迟者,先断其四体,乃抉其吭,当时之极法也”。

宋朝除了继承《唐律》的五刑外,还增加了哪些刑罚?

  刺配

  “刺”指在被刑者面额上刺字,染上黑色作标志,“配”指送往边远的地方服劳役或充军役。如宋江配江州,武松配孟州,卢俊义配沙门岛。把“刺”与“配”结合起来的是五代的石敬瑭,而“宋人承五代刺配之法,既杖其脊,又配其人,且刻其面,是一人之身,一事之犯而兼备三刑也”,可见宋刑的酷烈。

  宋代的刺配,本为宥恕死罪而设的,处于“死”和 “流”之间,但随着“贼盗重法”的推广,它作为流刑和徒刑的附加刑而广泛使用,逐渐成为单独使用的刑种。《宋史·刑法志》言:“配法既定,犯者日众,刺配之人,所至充斥”。刺配不但没有缓解阶级矛盾,反而激化了阶级矛盾。

  清代法学家沈家本曾说:“宋江以三十六人横行河朔,迄不能制之.是皆刺配之徒在,而有以为之耳目故也”,此话极是。《水浒传》中的刺配之人,并非什么“盗贼”,林冲是无端被陷害,武松是*杀人……他们因反抗社会的邪恶*而遭受封建统治者的司法镇压,饱尝刺配之苦,自然成为起义队伍中最坚决的基本力量。

宋朝除了继承《唐律》的五刑外,还增加了哪些刑罚?

  夷族

  宋王朝于法定的刑罚之外还采用“夷族”这种酷刑。夷族之刑最早见于夏高,指一人犯罪,诛灭亲族。一般有夷三族、五族、七族和九族。《水浒传》虽未作正面具体描述,但从侧面反映了这种酷刑的存在。第二十回晁盖等人“生辰纲”事发,宋江见了公文,心里寻思:“晁盖等众人,不想做下这般大事,犯下大罪……如此之罪,是灭九族的勾当。”第六十二回,卢俊义被妻子贾氏和家奴李固所陷,在大堂之上,贾氏道:“不是我们要害你,只怕你连累我,常言道:‘一人*,九族全诛!”这正表明宋时“夷族”确实存在。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