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重述——开放封闭原则
程序员文章站
2022-03-03 08:0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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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封闭原则(Open-Closed Principle OCP)
Software entities(classes,modules,functions etc) should open for extension ,but close for modification.
什么意思呢?
所谓开放封闭原则就是软件实体应该对扩展开发,而对修改封闭。开放封闭原则是所有面向对象原则的核心。软件设计本身所追求的目标就是封装变化,降低耦合,而开放封闭原则正是对这一目标的最直接体现。
开放封闭原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为什么要用到开放封闭原则呢?
软件需求总是变化的,世界上没有一个软件的是不变的,因此对软件设计人员来说,必须在不需要对原有系统进行修改的情况下,实现灵活的系统扩展。
如何做到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封闭呢?
实现开放封闭的核心思想就是对抽象编程,而不对具体编程,因为抽象相对稳定。让类依赖于固定的抽象,所以对修改就是封闭的;而通过面向对象的继承和多态机制,可以实现对抽象体的继承,通过覆写其方法来改变固有行为,实现新的扩展方法,所以对于扩展就是开放的。
对于违反这一原则的类,必须通过重构来进行改善。常用于实现的设计模式主要有Template Method模式和Strategy 模式。而封装变化,是实现这一原则的重要手段,将经常变化的状态封装为一个类。
以银行业务员为例,没有实现OCP的设计:
这种设计显然是存在问题的,目前设计中就只有存款,取款和转账三个功能,将来如果业务增加了,比如增加申购基金功能,理财功能等,就必须要修改BankProcess业务类。我们分析上述设计就不能发现把不能业务封装在一个类里面,违反单一职责原则,而有新的需求发生,必须修改现有代码则违反了开放封闭原则。
从开放封闭的角度来分析,在银行系统中最可能扩展的就是业务功能的增加或变更。对业务流程应该作为扩展的部分来实现。当有新的功能时,不需要再对现有业务进行重新梳理,然后再对系统做大的修改。
如何才能实现耦合度和灵活性兼得呢?
那就是抽象,将业务功能抽象为接口,当业务员依赖于固定的抽象时,对修改就是封闭的,而通过继承和多态继承,从抽象体中扩展出新的实现,就是对扩展的开放。
以下是符合OCP的设计:
首先声明一个业务处理接口
这样当业务变更时,只需要修改对应的业务实现类就可以,其他不相干的业务就不必修改。当业务增加,只需要增加业务的实现就可以了。
设计建议:
原文链接:http://www.cnblogs.com/shaosks/archive/2012/02/02/2335749.html
Software entities(classes,modules,functions etc) should open for extension ,but close for modification.
什么意思呢?
所谓开放封闭原则就是软件实体应该对扩展开发,而对修改封闭。开放封闭原则是所有面向对象原则的核心。软件设计本身所追求的目标就是封装变化,降低耦合,而开放封闭原则正是对这一目标的最直接体现。
开放封闭原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 对扩展开放,意味着有新的需求或变化时,可以对现有代码进行扩展,以适应新的情况。
- 对修改封闭,意味着类一旦设计完成,就可以独立其工作,而不要对类尽任何修改。
为什么要用到开放封闭原则呢?
软件需求总是变化的,世界上没有一个软件的是不变的,因此对软件设计人员来说,必须在不需要对原有系统进行修改的情况下,实现灵活的系统扩展。
如何做到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封闭呢?
实现开放封闭的核心思想就是对抽象编程,而不对具体编程,因为抽象相对稳定。让类依赖于固定的抽象,所以对修改就是封闭的;而通过面向对象的继承和多态机制,可以实现对抽象体的继承,通过覆写其方法来改变固有行为,实现新的扩展方法,所以对于扩展就是开放的。
对于违反这一原则的类,必须通过重构来进行改善。常用于实现的设计模式主要有Template Method模式和Strategy 模式。而封装变化,是实现这一原则的重要手段,将经常变化的状态封装为一个类。
以银行业务员为例,没有实现OCP的设计:
public class BankProcess{ //存款 public void Deposite(){} //取款 public void Withdraw(){ } //转账 public void Transfer(){} } public class BankStaff{ private BankProcess bankpro = new BankProcess(); public void BankHandle(Client client){ switch (client.Type){ //存款 case "deposite": bankpro.Deposite(); break; //取款 case "withdraw": bankpro.Withdraw(); break; //转账 case "transfer": bankpro.Transfer(); break; } } }
这种设计显然是存在问题的,目前设计中就只有存款,取款和转账三个功能,将来如果业务增加了,比如增加申购基金功能,理财功能等,就必须要修改BankProcess业务类。我们分析上述设计就不能发现把不能业务封装在一个类里面,违反单一职责原则,而有新的需求发生,必须修改现有代码则违反了开放封闭原则。
从开放封闭的角度来分析,在银行系统中最可能扩展的就是业务功能的增加或变更。对业务流程应该作为扩展的部分来实现。当有新的功能时,不需要再对现有业务进行重新梳理,然后再对系统做大的修改。
如何才能实现耦合度和灵活性兼得呢?
那就是抽象,将业务功能抽象为接口,当业务员依赖于固定的抽象时,对修改就是封闭的,而通过继承和多态继承,从抽象体中扩展出新的实现,就是对扩展的开放。
以下是符合OCP的设计:
首先声明一个业务处理接口
public interface IBankProcess{ void Process(); } public class DepositProcess : IBankProcess{ public void Process(){ //办理存款业务 Console.WriteLine("Process Deposit"); } } public class WithDrawProcess : IBankProcess{ public void Process(){ //办理取款业务 Console.WriteLine("Process WithDraw"); } } public class TransferProcess : IBankProcess{ public void Process(){ //办理转账业务 Console.WriteLine("Process Transfer"); } } public class BankStaff{ private IBankProcess bankpro = null; public void BankHandle(Client client){ switch (client.Type){ //存款 case "Deposit": userProc = new DepositUser(); break; //转账 case "Transfer": userProc = new TransferUser(); break; //取款 case "WithDraw": userProc = new WithDrawUser(); break; } userProc.Process(); } }
这样当业务变更时,只需要修改对应的业务实现类就可以,其他不相干的业务就不必修改。当业务增加,只需要增加业务的实现就可以了。
设计建议:
- 开放封闭原则,是最为重要的设计原则,Liskov替换原则和合成/聚合复用原则为开放封闭原则提供保证。
- 可以通过Template Method模式和Strategy模式进行重构,实现对修改封闭,对扩展开放的设计思路。
- 封装变化,是实现开放封闭原则的重要手段,对于经常发生变化的状态,一般将其封装为一个抽象,例如银行业务中IBankProcess接口。
- 拒绝滥用抽象,只将经常变化的部分进行抽象。
原文链接:http://www.cnblogs.com/shaosks/archive/2012/02/02/23357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