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江是怎么劝梁山好汉招安的?“封妻荫子”在古代是怎么回事?
宋江是怎么劝梁山好汉招安的?“封妻荫子”在古代是怎么回事?感兴趣的小伙伴快来看看吧。
导读:在《水浒传》中,宋江有一句时常挂在嘴边的话:
“日后但是去边上,一刀一枪,博得个封妻荫子,久后青史上留一个好名,也不枉了为人一世。”
这句话,也是他给梁山好汉们做通思想工作,顺利接受宋朝皇帝招安的法宝之一。
那么,宋朝的“封妻荫子”究竟是怎样高规格的待遇,能让宋江老是拿它来说服众好汉呢?
一、“封妻”制度
“封妻”在古代严格来说叫“命妇制度”,何为命妇呢?
古代的命妇,泛指一些经过国家或君主正式册封,获得封号、爵位以及相应精神和物质奖励的女性,她们包括下面这些人群。
1、内命妇和外命妇
命妇有内命妇和外命妇之分。其中,内命妇是皇帝妻妾的总称,皇后、妃、嫔等皆是她们的封号,分别享受相应的不同待遇。
外命妇则主要是皇帝宗室的女性、臣子家庭种的女性。
首先,皇帝宗室女性主要包括了皇帝的姑姑、姐妹、女儿以及太子或亲王的女儿等,她们对应的封号主要是公主、郡主和县主。
值得一提的是,宋徽宗时期,改公主为“帝姬”,郡
主为“宗姬”,县主为“族姬”。
当然,以上这些女性获得相应的封号,纯粹是因为生得好,下面我们所说的,才是宋江嘴里那种靠拼搏可以得来的荣耀。
2、外命妇们的封号
对于外命妇的封赠,最早起源于春秋时期,成熟与隋唐时期。
据《唐六典》记载,隋唐时期,对于非皇室成员的外命妇,封号分为“王妃、国夫人、郡夫人、郡君、县君、乡君”共六等。
宋朝初建时,将唐代的制度简化,只保留了四等,“国夫人、郡夫人、郡君、县君”(《宋史·职官》)。
但到了宋江所生活的年代,也就是宋徽宗年间,皇帝将文武百官之妻、母可获得的封号复杂化,分为了“国夫人、郡夫人、淑人、硕人、令人、恭人、宜人、安人、孺人。”等九等(《宋史·职官》)
其中,“淑人、硕人、令人、恭人”属于原来“郡君”的细化,“宜人、安人、孺人”属于原来“县君”的细化。那么,要获得以上这些封号,各需要具备什么条件呢?
3、封号对官阶的基本要求
宋江的话里其实说得很明白:“一刀一枪,博得个封妻荫子”,古代妻以夫荣、母以子贵,她们要获得封号,要求其丈夫或者子孙经过拼搏,达到一定的官阶。这也是宋江要受招安、征方腊的重要原因。
在唐朝,由于官制十分清楚,所以封赠资格确定的也十分明白:
“文武官一品,国公之母、妻为国夫人,三品以上母、妻为郡夫人,四品母、妻为郡君,五品母、妻为县君,勋官四品有封者母、妻为乡君。”(《新唐书·百官志》)
以上这段话浅显易懂,说明了在唐代要想让妻、母获得封赠,男人们起码要拼搏到什么官阶才可。
但在宋朝,朝廷为了限制官员手中的权力,施行了官、职、差遣相分离的官制,十分复杂,这也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外命妇封赠制度的复杂化。
以宋徽宗时期为例,他规定:
宰相和执政官(枢密使、参知政事、门下侍郎、中书侍郎、尚书左丞等)以上可封国夫人、郡夫人,尚书以上可封淑人,侍郎以上封硕人,太中大夫以上封令人,中散大夫以上封恭人,朝奉大夫以上封宜人,朝奉郎以上封室人,通直郎以上初封孺人。(《宋大诏令集》)
4、对封赠对象的基本要求
古代的外命妇制度,不仅可以“封妻”,还可以“封母”。首先,受封赠的母亲,可以是生母,也可以是嫡母、继母,但她们的受封顺序不同。(注:在古代“一夫多妾”制度下,一个人的嫡母、继母不一定是他的生母。)
在获封问题上,嫡母、继母享有优先权,而如果她们在世,生母就没有受封机会。
宋朝后来还规定,如果嫡母、继母没有获得封号,那么官员必须首先封赠她们,然后才可以再封赠生母。
相应的,对于“封妻”,则要求她必须是明媒正娶的正妻。也就是说,像阎婆惜这种妾是没有资格获封的。
二、“荫子”制度
“荫子”,严格来说也叫“荫补制度”。这项制度在古代源远流长,是从先秦时期的世卿制度衍生出来的。
但不同于世卿制度的是,荫补并不可以世袭。也就是说,官员子弟可以依据父辈的官职而走上仕途,却不可能世代承袭某一官职。
隋唐时期,我国产生了科举制度,到宋代时发展成熟。许多一贫如洗的平民子弟可以通过考试平步青云,走上人生巅峰。
然而,这些精英“凤凰男”并不是宋朝官吏队伍的主力军。
在宋代数量繁多的官吏当中,大部分并非来自于科举,而是来自于这些“荫补”的官员子弟。
那么,究竟什么样的官员子弟,才有资格获得“荫补”呢?
宋太祖刚开国时,规定“文武五品以上得荫子弟。”(《续资治通鉴长编》)也就是说,“五品以上”官员子弟可以有荫补入仕的资格。
后来,他又降低了门槛,“初定任子之法,台省六品、诸司五品,登朝尝历两任,然后得请。”(《续资治通鉴长编》)
也就是说,“六品以上台省官”、“五品以上诸司官员”均可在第二任以后提出申请荫补子弟入仕。
宋太宗即位后,为了快速笼络人心,大幅扩大了荫补的范围:
1、皇帝即位后,各级地方官派自己的子弟到开封进奉贺表的,这些子弟将获得荫补机会。
2、皇帝生日和举行郊祀大礼时,对一些高级官僚或皇帝身边官员子弟进行荫补。
3、文武官员在转品的时,可以荫补亲属为官。比如,某官员从正四品转正三品,那么他的子弟就可以获得一次入仕的机会。
但值得注意的是,恩荫入官者并非可以很容易地成为正式官员,荫补只是说明他们具有了官员的身份,但能否成为正式官员还得通过考试,最终由吏部决定。
宋真宗即位后,又相继出台了众多制度,让宋代荫补制度正式成型,但基本趋向还是使荫补范围不断扩大。
享有合法荫补特权的官员级别逐渐降低,因而荫补人数大量增加,也初步形成了宋代冗官的局面。
而到了宋江所处的宋徽宗时期,由于朝廷的腐朽没落,各种法外荫补层出不穷,蔡京等“六贼”的亲属,往往年纪轻轻就已是高官,而因为他们攀至高位,其荫补的子弟就更多。
有的甚至尚未娶妻,便可任子为官了,北宋末年荫补制度之荒唐,可见一斑。
结语: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宋代较为宽松的“命妇制度”和“荫补制度”,对于梁山泊上受招安的强人来说,并不是遥不可及的事情。
因而,宋江拿“封妻荫子”作为远景目标来引诱众好汉受招安,确实是明智的。只不过,这种包含功利目的的“忠义”,不值得后世人提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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