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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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12 23:3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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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设计原则
3.1单一职责原则
3.1.1 定义
就一个类而言,应该仅有一个引起他变化的原因。
软件设计真正要做的就是发现职责并将其相互分离---单一职责。
3.2 开闭原则
3.2.1 定义
开放-封闭原则:软件实体(类、模块、方法等等)应该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
当变化发生时,我们就会创建抽象来隔离以后发生的同类变化。面对需求,对程序的改动是通过新增代码进行的,而不是更改原有代码。拒绝不成熟的抽象和抽象本身一样重要。
3.3依赖倒转(倒置)原则
3.3.1 定义
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底层模块,两个都应该依赖抽象(接口或抽象类)---易复用。
抽象不应该依赖细节,细节应该依赖抽象。---面向接口编程
3.4里氏代换原则
3.4.1 定义
一个软件实体如果使用的是一个父类,那么一定适用于其子类。---子类型必须能够替换掉他们的父类型,而子类也能够在父类的基础上增加新的行为。
3.5迪米特法则
3.5.1 定义
定义如果两个类不必彼此直接通信,那么这两个类就不应当发生直接的相互作用。如果其中一个类需要调用另一个类的某一个方法的话,可以通过第三者转发这个调用。
强调:在类的结构设计上,每个类都应当尽量降低成员的访问权限。-封装
根本思想:强调了类之间的松耦合,类之间的耦合越弱,越有利于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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