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离婚自愿有哪些流程
婚姻*以后,离婚率也跟着增高,当然在离婚的时候也避免不了财产的分割。离婚是在夫妻双方婚姻走到了尽头时无奈的选择。当这种不幸发生时,大家需要了解婚姻法离婚自愿有哪些流程和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一些相关资料,现在就随着她学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含义
协议离婚中的财产分割协议(以下简称财产分割协议)是指男女双方在离婚协议中附加达成的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因协议离婚而就财产分割问题单独达成的协议。
二、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特征
1、协议内容的复合性。
2、生效条件的特别性。
3、婚姻关系解除效力的前置性。
三、婚姻法离婚自愿有哪些流程
根据婚姻法律的《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人民*,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和市辖区的民政部门或者不设区的市人民*的民政部门)。其程序如下:
1、申请
男女双方就自愿协议离婚提出申请,申请双方应当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和结婚证,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2、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申请依法进行严格的审查,主要审查双方是否真正自愿,是否对子女扶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了协议。
3、批准
对于符合《婚姻法》中的婚姻法律规定双方自愿离婚条件的,登记机关应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准予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时起即解除夫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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